yeh199200 wrote:一般簡式房屋租賃的...(恕刪) 政府會希望房客都報稅,這樣才追的到房東的收入,還可課徵補充健保稅因為租金金額很高,併入所得稅一下子就會衝到最高級距房租大概要上漲20~30%左右,房東才會得到同樣的收入
ryanku wrote:怕被沖康, 以前了不...(恕刪) 問題是很多人是看房租多少來決定是否要租房子的如果一律含稅, 一下子比週邊多了1成以上,房子會比較租不出去吧!!其實大部分的台灣人還是很好商量的像這種自己沒好處,只會便宜政府的事情,通常都很好溝通當然如果房東房客鬧翻,那就另當別論了
飛翔的魚 wrote:房屋租賃新制明年元...(恕刪) 結果就是漲房租而已只不過有些人也可能會寧願讓他漲不能報戶口,小孩就學什麼的都很麻煩也無法享有縣市相關福利行政機關公文還得回老家拿新聞也常報一堆人自己因為一些小事被通緝都不知道對一些離鄉工作的家庭是很麻煩的已經落地卻生不了根
飛翔的魚 wrote:新制上路,看清楚房屋租賃契約,不要再被房東給矇了...(恕刪) 房東根本不會被矇, 成本加上去給房客就好了, 而且這次還是奉旨加錢至於會不會成本上漲50卻加100, 那就是租房的市井小民才知道了
想請問大大,我外甥女租約打了2年,住不到一年被告知要調漲管理費,而且漲了$1000元,原本管理費一個月$2500已經算貴了,現在變成$3500!這適用新法嗎?她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辦了,如果要提前解約還要付違約金2個月,是否可以爭取不付這調漲的管理費$1000?我們需要更多的資訊,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