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沒有這個法令,我都願意讓。基本上我看到計程車也讓,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客運公車、油罐車都會讓。尤其是在上、下坡路段遇到大車,不只讓他先過,還會再讓一台車以免我緊鄰在大車後面,也會避免與這些車左右及前後一排緊鄰。對我們來說開車可能只是要去某個地方買東西、逛街、旅遊,對這些職業駕駛來說,可能是分秒必爭與收入有關,何必去跟他們拚?而且大車變換車道不易,多一分禮讓給大車方便,也會讓道路比較順暢!!
別傻了救護車與消防車等有優先路權是為了重大公益而且路權的優先度攸關於責任的分配心理要禮讓跟法令規定要禮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情監理單位要路考要先做到路考車輛行車安全性的提升副駕駛座主考官要有另一副操作裝置(至少要有另一組煞車)而不是胡亂上路,強制禮讓把安全性問題推給一般用路人如果是三寶來路考就好比給槍擊要犯一把衝鋒槍 然後立法要大家罩子放亮點依樣
a0215b0726 wrote:考驗車本來就是特殊...(恕刪) 如果過了就是要拿到跟一般駕駛無異的正式的駕照, 那更不應該給特殊待遇(禮讓). 應該一切依正常交通規則. 如果這都做不到, 哪來的信心發正式駕照讓他自己上路? 台灣考駕照的標準根本太低, 跟歐美差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