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_ren wrote:
何來不近人情?
都已經在罷工了,誰還會講人情?
這種扯後腿的行為要是多了,還罷個鳥工?
如果在民主先進的歐美國家,這些背骨仔早就被打到住院了~...(恕刪)
我是外行,所以在爭什麼我不懂,我只能用社會事的角度來看…
被除名的那些人,他們不是因為自已的私事而不配合,
你給別人面子,之後"才有可能"討人情回來…
工會依規章辦事是合法、合理的,
但這表示以後就是看規章辦事,
沒有私底下協商的機會,通常是愈基層的愈倒楣…


人都是一樣,別以為得罪方丈還想跑,
以後人家要弄你們的機會還會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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