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
慶富是在2014年得標,2015年捐三萬,捐獻名義是「個人」,如果這樣行的通的話,以後所有有跟政府做生意的公司,老闆以個人名義捐錢不就不違法了?...(恕刪)
跟政府做生意的公司,老闆當然能以個人名義捐錢給政黨或個人
公司並不是單獨個人所能代表,是所有股東董事所構成
公司裡的成員董事也是國民的一份子,為何不能捐款???
tenrivers wrote:這就是法律的漏洞啊!我得標後叫我的股東、兒子、老婆用個人名義捐款給準備選舉期間的政黨或候選人,不就成了合法的回扣或賄賂?
跟政府做生意的公司,老闆當然能以個人名義捐錢給政黨或個人
公司並不是單獨個人所能代表,是所有股東董事所構成
公司裡的成員董事也是國民的一份子,為何不能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