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
慶富是在2014年得標,2015年捐三萬,捐獻名義是「個人」,如果這樣行的通的話,以後所有有跟政府做生意的公司,老闆以個人名義捐錢不就不違法了?...(恕刪)



跟政府做生意的公司,老闆當然能以個人名義捐錢給政黨或個人
公司並不是單獨個人所能代表,是所有股東董事所構成

公司裡的成員董事也是國民的一份子,為何不能捐款???


tenrivers wrote:
跟政府做生意的公司,老闆當然能以個人名義捐錢給政黨或個人
公司並不是單獨個人所能代表,是所有股東董事所構成

公司裡的成員董事也是國民的一份子,為何不能捐款???
這就是法律的漏洞啊!我得標後叫我的股東、兒子、老婆用個人名義捐款給準備選舉期間的政黨或候選人,不就成了合法的回扣或賄賂?

公司要貸款時銀行徵信不止針對公司的財報,還要徵信負責人個人和配偶的信用、負債、收入,表示法人和其負責人是一體的,這和你說的不是正好矛盾嗎?

理論上,一家公司得標政府的案子後,負責人、股東、董事本人及其三等親內都不應該捐獻任何政治獻金給任何政黨及候選人,這才不會瓜田李下。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球德洛 wrote:
收了慶富3萬元政治...(恕刪)


有可能 因為當時就說不要大金額的捐款
所以財團有可能化作一般平民百姓去捐款
幾年前就有這問題啦,老公是政府高官,老婆收錢,如果老婆沒有告知老公,只是老公很聽話得遵從老婆的建議,這樣算賄賂嗎?

所以公司老闆以私人名義送政治獻金,只要法律沒問題就不算賄賂,但每個人心中自然有一把尺,而且顯然大家的尺長得不太一樣 :)
周星馳版的鹿鼎記

去抄鰲拜家,跟隆科多對帳...有記錄的...越對越少


他們現在用的一招,有沒有進總統府,一開始不承認

後來改口查到有,不過....只認有記錄一次,馬政府時代五次

這次也差不多是同樣的戲碼,有收到..只不過三萬,前朝收了百多萬

解圍的方法就是比爛,把前朝也拖下來比較,還是他們較爛

sroach wrote:
所以公司老闆以私人名義送政治獻金,只要法律沒問題就不算賄賂,但每個人心中自然有一把尺,而且顯然大家的尺長得不太一樣
法人和其負責人送政治獻金的定義是否相同還是要請監察院及檢察官來認定比較好,我建議請這兩單位主動介入調查,如果解釋出來是不違法,以後請各位得標政府案子的廠商在選舉其間叫老婆小孩多送一點錢,免得驗收不過,甚至比較好請款或申貸。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如果是另一黨說拿3萬,還可能那麼理性討論嗎?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如果捐五萬的話



會不會就有40E了



好高的投報

blink_blink21 wrote:
如果捐五萬的話會不...(恕刪)


超扯的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球德洛 wrote:
超扯的...(恕刪)


何必自發這種新聞
讓人來炮呢

還是以為教改洗腦已成功
各個都成覺青
認為合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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