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有上新聞的實力

態度好或不好,這種形容詞也要提告,你是百分之一百告不贏的

老闆提供愛心早餐提供到員工挨告

我是老闆我會很難過
謝謝大家的指教
不想再回應多說無益,我問心無愧就好。
其實你應該位老闆著想。假設今天很多人因為看到類似的文章而影響店家生意,
雖可能不至於影響多少,但你的做法直接影響老闆而不是店長。
現在很多理盲的人只會看人片面之詞而不去探究真像,
PO出這篇文章幫不了妳和妳的姪子,卻可能傷害到有愛心的老闆。
妳應該繼續用耐心跟店員解釋老闆是如何以愛心對待弱勢,
你該改變的是店員的看法,動之以情。如果改變不了就改變自己,
同時要給你姪子教育,弱勢不可恥,沒人願意先天弱勢,但自己不能因為別人的看法影響自己以及
影響到對自己關懷照顧有加的人。你也許改變不了別人的想法,但絕不能因此影響到你姪子的內心,
反而這是很好的教材,教育他要堅強,教育他以後若有成就時要和老闆一樣照顧弱勢,
而並不是上網抨擊對妳姪子有愛心的店家。
記著,妳攻擊到的不是店員,而是店家的生意,直接就是老闆了。
賢賢姑姑 wrote:
我親自去拿時發現早餐做錯了,我就請店長更換,結果店長就很不高興把早餐一甩,表情很臭的交待其他店員重做,我雖生氣但想想還是不要跟店長一般見識,拿完早餐我們也就離開了,...


有找店長談過嗎?
你不是說店長以前也對你們很好
---"不用每天帶愛心餐卷,只要到月底再交回即可"
沒溝通就提告不太好吧!!


搞不好那一次做錯餐點是店長自行吸收(你每天點的餐點不一樣嗎?)
搞不好店家辛苦的做早餐只是希望聽到一句謝謝

施與受的天平雙方都應該站在更容忍的立場
任何一方有受到欺壓的感受,這個天平後續很難運作下去
雙方都認為彼此的態度不好,要怎麼告?
我覺得很難告贏,最後只能落到各說各話的局面

除非你以後都不去這家早餐店拿早餐了
沒溝通就提告撕破臉, 沒這個必要吧!
我如果是店長
遇到這種事 , 我也不知道自己以後會不會很開心的來幫你弄早餐了?
施與受的氛圍若不愉快
以後會有更多的糾紛


賢賢姑姑 wrote:
to T&S謝謝您...(恕刪)


拿愛心早餐劵是基於他人的愛心,

有時候人潮多的時候,早餐店也是很忙的

有聽過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嗎 ? 這是應該的嗎 ?

人家做錯了,那就將錯就錯拿著吃,謝謝的說沒關係 。

是不是說您不可以挑,只是要是我,我心裡也會有點情緒。

彼此給給方便不好嗎 ?


或許人家會覺得您是否懂得感恩 ?

然而店把不滿的心,跟家扶中心說了

說了就說了那又怎樣 ?

是一定影響你的補助嗎 ?

是有什麼誤會不能溝通,一定要鬧上法院 ,大家更難堪嗎?
在這家早餐店,你們也吃了兩年,
通篇下來看不到感謝的心,
只看到嫌東嫌西的氣壯,
一下要道歉,一下要告人,
我真的覺得店家很倒楣,

我自己花錢買餐點,若遇到店家做錯,
也會想說不要浪費食材跟給店家方便,

為什麼可以把別人的幫助當成理所當然...
謝謝大家的指教
不想再回應多說無益,我問心無愧就好。
分享網上一位修佛先進的文章,很有道理。

只要自己願意放下,在念頭上就不與人計較,就等於寬容了別人。釋迦牟尼佛說:「萬法唯心造」,因為我們的心念寬容了別人,慢慢地,人家自然以寬容的心對待我們,最終還是自己的日子愈來愈好過。
如果一直放不下,就無法「活在當下」。每個一瞬間的當下,若能清淨無染,沒有染著任何的執著,當下的自己是很自在的,這才是「活在當下」的真正意義。否則念頭被執著、妄想所牽絆,就是活在執著、妄想中。而在執著、妄想裡,都是人我是非,我們就是活在人我是非中,而非活在當下了。   
人我是非的生活充斥著無量的煩惱,因為不知不覺中,就會仰仗別人對自我的肯定,或者不知不覺中,就會希望別人順自己的定義而表現;而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定義,不可能達到全盤的「順」,這就是煩惱的來源


請參考: https://www.ctworld.org.tw/disciple/feeling/061.htm

升米恩 斗米仇 讓我想起玻璃娃娃事件 歧視無所不在 白領歧視藍領 臺勞歧視外勞 連這也要告 在這發言 不知道會不會被告
賢賢姑姑 wrote:
誤會了,店長不是提供我們愛心餐卷的人。
會對店長提告誹謗,是因為店長不實的指控,會影響家扶中心對我姪子的評估,甚至會影響到我姪子的補助,提告才能釐清事實證明我姪子的清白。


使用愛心餐券吃飯
卻有錢打官司
這位姑姑你不如拿這錢去別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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