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xsixsix666 wrote:學校的宿舍 就是要寄...(恕刪) 這位樓友很堅持捏!那為什麼太子學舍、長興宿舍就被北市府認定附屬教育設施?別再回我什麼土地之類的,現在跟你談的是使用執照,不是土地、也不是建照認定!
sixsixsix666 wrote:你蓋一棟 集合住宅...(恕刪) 我看文大那空拍圖,是否要離文化大學 10公里? 才有住三用地?文大如想要有住三的宿舍,牽校或設立學校專車(載住三的住宿學生),比較有可能!
sixsixsix666 wrote:學校的宿舍 就是要...(恕刪) 動動你的腦子..法規規範的是建築物結構或格局不是使用對象,也不是建築物的名稱無論租給學生或其他人居住集合住宅仍然是集合住宅你一直扯寄宿住宅幹嘛?第二住宅區是否允許集合住宅?答案:可以。集合住宅能不能租給學生住宿?答案:可以。住宿房客能不能以學生為主?答案:可以。那可不可以稱之為「學生宿舍」?答案:????
sixsixsix666 wrote:你繼續堅持吧法規 就是這樣 ...(恕刪) 法規是怎樣?講啊?第二住宅區不允許集合住宅?集合住宅不能租給學生住宿?住宿房客不能以學生為主?住滿學生的集合住宅不可以稱之為「學生宿舍」?哪條法規麻煩PO出來一下?
sixsixsix666 wrote:你也動動腦子學校要申請當作宿舍就是要寄宿住宅 那麼簡單學校沒申請當宿舍學生自己要去租當然 集合住宅 是合法 ...(恕刪)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提學校???來..第二住宅區是否允許集合住宅?答案:可以。集合住宅能不能租給學生住宿?答案:可以。住宿房客能不能以學生為主?答案:可以。住滿學生的集合住宅能不能稱之為「學生宿舍」?答案:????以上違反哪條法規麻煩PO出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