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殺人案大增,廢死聯盟高興了嗎?

燃燒軌跡 wrote:
樓主真的想推廢死請先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出獄再來廢死比較有說服力


我對死刑沒意見,只對死刑(或在這個版上不時冒出的鞭刑主張)可以遏止犯罪這個說法有意見。

如果重刑真的可以遏止犯罪,那麼死刑跟鞭刑應該只執行一次就永遠不必再執行,中國跟菲律賓應該沒有人敢再販毒,獅城跟大馬應該是沒有犯罪的人間天堂了才對。

可看起來不是啊。

死刑有必要,存在的理由不會是它才能遏阻犯罪。

claude0630 wrote:
這麼喜歡反串?
故意殺人數 其實很容易操作。

真的

講到重點了

連小燈泡被砍頭都能說成是精神病

我想除非一次砍兩個頭

不然都不算故意殺人案了吧

廢死跟台獨及反核都一樣,本質是賺選票的工具
很恐怖的詭辯 謬論

某一案件該不該判死刑
跟 年度殺人案件升高 或 降低
一點關係都沒有

只要是故意殺死人
就是該死 該判死
要不然你去問受害者家屬
問受害者家屬最準
少在那邊瞎扯 歷年的殺人案增加或減少

終極密碼 wrote:
我對死刑沒意見,只對死刑(或在這個版上不時冒出的鞭刑主張)可以遏止犯罪這個說法有意見。
如果重刑真的可以遏止犯罪,那麼死刑跟鞭刑應該只執行一次就永遠不必再執行,中國跟菲律賓應該沒有人敢再販毒,獅城跟大馬應該是沒有犯罪的人間天堂了才對。
可看起來不是啊。
死刑有必要,存在的理由不會是它才能遏阻犯罪。


如果死刑有執行,最起碼這八條人命不會無故犧牲。

據《中國時報》報導,回顧台灣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因提前假釋出獄,後來卻再一次犯下殺人案,分別是黃賢正、戴文慶、方金義、林啟銘、張添銘、汪体彥、楊英展、邱志明等8名兇嫌,一共造成至少8名受害者身亡(兇嫌假釋後所犯)
對犯罪份子要講人權,這是民主國家的價值……綠綠
終極密碼 wrote: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恕刪)
終極密碼 wrote:
死刑有必要,存在的理由不會是它才能遏阻犯罪。...(恕刪)

無聊

這個誰不知道

但是現在廢死聯盟的說法是廢死國家才會好

你應該是去質疑這個說法

並且找出廢死國家治安就會好的證據

因為我國本來就有死刑

你看到的現況就是長期有死刑的情況


麻煩去找出廢死治安就會好的證據

這樣大家才能接受

而不是一直提出不相關的單一數據來說死刑沒用


順帶一提

歐洲因為聖母情節的關係替人犯搞人權

除了他們本國犯罪就很嚴重以外

現在已經成為移民犯罪者的天堂

性侵殺人樣樣來治安亂到不行
殺小燈泡那位叫做思覺失調症,當然不是故意殺人,厲害的是醫院精神鑑定認為沒有,但法官說有就是有,
小燈泡凶手是思覺失調症半個俘虜 法官勉:你要努力

猜測以目前政府邏輯,最近這位也不是故意殺人,只是一時急怒攻心,喪失心智,當然可以教化,
偷錢被斥責 啃老宅男鐵鎚砸死媽

不過有位開車撞死律師與妻子,就百分百絕對是故意殺人,抄再多佛經也不能教化,

現在這個社會的價值模式真的很有趣,既然各有想法,就沒有必要期待他人支持你的認同,各自高興就好 !!
據《中國時報》報導,回顧台灣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因提前假釋出獄,後來卻再一次犯下殺人案,分別是黃賢正、戴文慶、方金義、林啟銘、張添銘、汪体彥、楊英展、邱志明等8名兇嫌,一共造成至少8名受害者身亡(兇嫌假釋後所犯)


司法恐龍要負起最大責任!!

可笑的有悔意可教化~~寫完作文後就沒有自己的事
arjigo wrote:
殺小燈泡那位叫做思覺失調症,當然不是故意殺人,厲害的是醫院精神鑑定認為沒有,但法官說有就是有,
小燈泡凶手是思覺失調症半個俘虜 法官勉:你要努力
...(恕刪)



高院新聞稿
壹、主文
一、原判決撤銷。
二、王景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伍年。扣案之菜刀壹把沒收。
【原審判決主文:王景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扣案之菜刀壹把沒收。】


大大
還是故意殺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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