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搞得許多人把同志看成伊斯蘭國的感覺,像洪水猛獸一樣,不引起反彈才怪!
看看幾次大遊行場合的表現,傷風敗俗,沒錯,就是這四個字,就別想獲得多數認同!
許多事情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在於能不能!
每次一些訴求文章,感性,感動不是沒有,但是修改法律的內容,怎麼不自己同步檢驗令我們不能同意的地方!
感性的訴求幾個點,卻不正面直視真正引起反彈的問題點,如此避重就輕的訴求宣傳方式,我直接認為是騙子直銷手段!
暴露,濫交,破壞禮教,這方面請好好直接面對如何對原有社會體制中的人群交代!否則依然只能多數暴力繼續互相凌遲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