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中的小草 wrote:可是被領養以有就有我...(恕刪) 以目前的法律根本無法領養如果合法後,私下怎麼叫大家講好就OK法律上我覺得除父母外再增加一個其他欄位稱謂自己寫,阿姨,叔叔之類的這是我想到最好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