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顏色 wrote:這腦子到底是裝什麼?..(恕刪) 個人覺得民進黨實在太屌啦~~不只駐日代表的位子是可以拿來酬庸,現在連市長這種職位,都拿來酬庸,要不然這二位怎麼會連自己的工作是什麼,都還搞不清楚.民進黨真的很愛搞這種搬石頭砸自己腳的事....
larry-han wrote:這是個結婚典禮然後主婚人沒收到喜帖的概念嗎?他不是要在現場交接的人嗎?...(恕刪) 呵呵...........說的真好!!基本上 "主婚人" 應該是要被用十二版帖且親送邀請不過 "代理"主婚人 是否應該要被用十二版帖且親送邀請..........希望 "代理"主婚人 不要在交接典禮之後就要馬上被調查 然後.....................哈哈哈謝謝
array5438 wrote:基本上 "主婚人" 應該是要被用十二版帖且親送邀請不過 "代理"主婚人 是否應該要被用十二版帖且親送邀請................(恕刪) 牠應該是在等八人大轎去抬牠參加~~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典禮現場有規劃現任市府官員專區,因此都沒有寄邀請函給他們;這次邀請函寄送作業都依高市府交接小組決議而行。...(恕刪) 許立明的代理市長也是一種公職資歷,他在高雄的公務員年資、考績都是算到12/25為止,不是12/24。也就是說12/25當天他身分還是"和尚"、必須按規矩"撞鐘",如不出席交接典禮也要請假。市長交接典禮他是當事人之一,用主婚人比喻不太恰當。主婚人的比喻、似乎用在"交接公證人"身上比較恰當。新任市長在接過印信之前,是無權指揮、決定任何市政的。請帖既然是交接公務之一,又是"依高市府交接小組決議而行",所以相關權責歸屬非常清楚。(實務上,請帖發給誰、當然會徵詢新任市長意見,但也只是意見尊重,不是新市長"主管決行"、更非"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