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走私」是沒有依法申報,偷偷帶進來法律所不允許的額度或物品台大政治系莫內講座教授蘇宏達,在個人臉書專頁發表一篇名為「蔡總統,這才是真正的『超買』,你說謊」的文章,舉自己去年從法國回國時,向海關申報所攜帶的紅酒為例。結果被官員告知:「超買」是指願意申報繳稅,但超過允許攜帶的額度;如果蓄意蒙混進關,就是走私。
七星潭 wrote:超買和走私很好分通...(恕刪) 還沒經過法官定案前的中性詞而已,要不然希望總統直接講出定罪的詞嗎?那法律上也不用 每次都用嫌疑犯,犯罪嫌疑犯,直接以後都用犯人就好了啊⋯⋯⋯⋯身為國家的行政人員,包含柯p在內,本來就都不應該用帶定罪的詞來指揮辦案,這本來就應該是行政人員該守的準則。
何患無 wrote:但特殊通關需要申報嗎?檢調可以檢查特殊通關物品嗎?) 特殊禮遇通關..意指:我相信你會守法也相信你沒有違法,所以給予你特殊的通關禮遇不用檢查.但是 特殊禮遇通關一旦發現違法事證,一樣的 會被攔查舉報的.早之前 機長就是特殊通關(不用檢查).===========================================在機場工作的某特殊人員,他們進出關(海關)也是免檢查的,我姪女在[環宇商務中心]工作,她常進出海關(到停機坪),也都是不用檢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