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從事公益性質的志工或義工也有類似的心態因為我是志工, 我做的是益於大眾的事業所以當我的這個"志業"推動時,需要別人幫忙服務我也會明示暗示對方要體念我是公益性質收費要便宜一點, 最好是全免~我是公益性質, 所以表演完的場地維護費用, 市政府要自己吞~我和一般"廠商"是不同的~~市政府不配合, 老子以後就不去了~~是個姿態很高的公益團體當初"公益"出發的善念那個"善"字, 怎解?大頭症~~
king97878 worte:社團有人貼圖.......(恕刪) 若真的如圖所說,那公益演出場地費自己出,有什麼問題嗎?市府沒掛名,當然場地費自己出阿,難道作公益之前要先佔人家便宜嗎?yishen13 worte:紙風車是說13年巡演...(恕刪) 其實這有點難去介定去看了一下有些標案,直接就以團名為案名,不知道那些是公益還是其他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