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邦交國 引渡條約自然存在
搞什麼逃犯條例?!勞民傷財啊!
香港人要雙普選就給雙普選跟公投法 選務人員培養成本遠遠低於軍隊...
世界第二大軍事開支的國家集結了一堆軍隊離香港幾十分鐘車程, 武力威脅+黑警執法
還揚言 要斷香港人水....房地產的金融奴隸還嫌不夠揚言要斷水跟共產黨搞再一起就是慘
白宮請願定義共產黨為恐怖份子
多多推廣!感謝萬分
luther0911 worte:
中華人民共和國 與 台灣中華民國
變成邦交國 引渡條約自然存在
搞什麼逃犯條例?!勞民傷財啊!
我也看不懂?

搞『逃犯條例』的是香港,
跟台灣有啥關係?....更不懂!
NHK:台灣人對香港關注 日本人感到驚訝
綠營趁機洗腦仇中、消費香港!
解放軍有必要集結於香港嗎?世界第二大軍事支出強國
北京當局個個心懷鬼胎
共產黨為禍世妖孽泯滅人性的恐怖份子就能解釋得通了!
中華民國不過是當下一個名子而已
中華民國的憲法可行性高嗎?
(德國之聲中文網)觸发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香港人陳同佳,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由於香港與台灣之間沒有引渡協議,而使案件陷於膠著狀態,為港台兩地首次。台灣政府無法要求香港政府拘捕陳同佳並把他送回台灣受審。2018年12月3日,台灣士林地檢署正式對陳同佳发布通緝,時效長達37年6個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是為了堵塞現行法律的漏洞,讓司法機構可以處理類似陳同佳案件。
2019/5/30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天公布所謂「微調」後,逃犯條例和台灣殺人案已經再無關係,100%肯定,修例不可能解決台灣殺人案,否則就是搞台獨。
當中的道理很簡單,政府今天宣布,移交逃犯的要求,只能由各地區的「中央機構」提出。
即場已經有記者問李家超,台灣的「中央機構」到底是哪一個?李家超當然顧左右而言他,稱「聯合國範本」有一個「中央級別機構」的名單,至於台灣的「中央級別機構」是那一個,就「到時同佢傾(那時候跟對方商討)」,「睇下佢係咪可以代表個司法地區(看看他們能否代表有關司法地區)」。
李家超似是而非的答案,其實等於承認香港根本無法和台灣達成協議。
其一,「聯合國範本」有中央級別機構名單,而台灣根本不是聯合國承認的「國家」,所以在這個範本當中,不會有台灣的「中央機構」
其二,若台灣真的願意和香港談移交,台灣派出的會是「中華民國法務部」,李家超已經明言到時會審視「佢係咪可以代表個司法地區」(它是否能代表該司法地區),香港政府有沒有可能承認「中華民國」法務部能代表台灣?
若果不承認,移交協議就不用談了;但若果承認,就即是說香港政府承認台灣是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法務部」是台灣地區的「中央機構」,其對等單位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這樣一份協議,林鄭月娥你夠膽簽嗎?
反過來,若香港政府「政治正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代表「台灣」向香港提移交要求,莫說是蔡英文政府,就算台灣總統府坐的是韓國瑜,他又夠膽簽嗎?
所以說,要「解決台灣殺人案」,和台灣有效簽訂協議,唯一的可能性是香港承認台灣法務部是「中央機構」、承認台灣是國家、承認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等。
所以,解決台灣殺人案,等於搞台獨。
而搞台獨,按北京的說法,是死路一條,妄想用逃犯條例解決台灣殺人案,也是死路一條。
其實一直以來,「台灣」是否「中國一部份」的政治問題,都是香港和台灣移交逃犯的死結,無論是否修訂《逃犯條例》都不可能解決,但政府只是顧左右而言他,模糊焦點,項莊舞劍、志在送中。
但今次,為了買通商界,政府接納他們提出的所謂只有「中央機構」才可以移交的意見,就等同正式將台灣殺人案,和「統/獨」死結的關係,明明白白寫在牆上。
事已至此,若仍有人相信修訂《逃犯條例》可以解決台灣殺人案,要不是說謊、要不就是腦袋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