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蔡英文送辯論同意書到公視~~~~羅智強秀三電視台辯論委託書 要小英拿出總統格調簽字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果然是韓式風格支票隨(恕刪)

果然是英粉無誤,只要有利,就可不計公平
人家民調都頂到天了,當然拿翹囉!
總統格調?沒聽說過!
就都準備一台讀稿機給他
不要再機車了
king97878 wrote:
https://ud...(恕刪)
su0123 wrote:
時間、地點都由你們選,但不代表就會完全同意


翻成白話文: 嗆堵後秘秋的俗辣

這樣夠接地氣吧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5條規定:



「三立電視」是「有線電視台」,依法不能辦理辯論會,連政見會都沒有資格辦!

依法只有「無線電視台」,也就是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再加上公視,可以舉辦政見會跟辯論會。

那請問蔡英文這位號稱法學博士,最近冒出來的說詞:「10月跟三立簽了同意書」,是在簽心酸的?
LanciaDelta wrote:


羅智強要不要先跟...(恕刪)


這韓草包就是說一套做一套的人

骯髒的贏就是他的目標

第幾天了,還不見韓辦王淺秋出來針對P圖造假抹黑是民進黨做的道歉,無恥!
ohmoto_tw wrote: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恕刪)


難怪你是韓粉⋯
公辦的當然選無線台
至於有線台兩組以上候選人同意就可以了⋯
ohmoto_tw wrote: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恕刪)


你錯了

法文沒說有線台不可以辦

別不懂裝懂誤導網友
finepupil wrote:
你錯了

法文沒說有線台不可以辦

別不懂裝懂誤導網友


你的「法文」在哪裡?可否貼出來?

我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5條再貼給你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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