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der嘎抓 wrote:如果殺人即死刑你覺得有多少人會投案呢?...(恕刪) 真有趣的論點~敢問你從哪裡看出來我主張殺人即死刑的?~進一步請問:涉及271的案件,有多少是因為行為人自動投案而破案的?~
地方法院der嘎抓 wrote:如果殺人即死刑你覺得有多少人會投案呢?還是社會增加更多陳進興或炸彈客?殺人犯會不會覺得,反正都要死了,多拉幾個當墊背? 老實說,死刑真的無法喝止殺人的犯行,而在司法不張的這個年代,廢死在某種程度上保留了被害者(家屬)報復的動力,這未嘗不是廢死最初的想法,報仇,本應就該由被害人(家屬)來執行的。不該假司法之手,親自手刃至仇,本為大道。在未來,正義或許只存在私法中吧。
andra wrote:老實說,死刑真的無法(恕刪) 震驚社會的3歲女童小燈泡命案,歷審均將凶手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經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今天進行最後辯論程序,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出庭,哽咽地說希望法官將凶手判處死刑。
地方法院der嘎抓 wrote:如果殺人即死刑你覺得有多少人會投案呢?還是社會增加更多陳進興或炸彈客?殺人犯會不會覺得,反正都要死了,多拉幾個當墊背?...(恕刪) 之前某犯人說在臺灣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那這群犯人會不會覺得,殺一個不會死,那一起虐殺一個人搞不好也不會死。
weiweichiao wrote:之前某犯人說在臺灣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那這群犯人會不會覺得,殺一個不會死,那一起虐殺一個人搞不好也不會死。(恕刪) 理由書就是新聞下貼的再者,能獲選最高法院值參判,表示這是法界多數法官認同的。人們只想用死刑掃清社會障礙,卻不想正視是什麼引起社會問題。
地方法院der嘎抓 wrote:理由書就是新聞下貼的(恕刪) 當連成群結眾輪奸圍毆致死,甚至還焚屍意圖滅證,也不判死的時候,這就表示鼓勵加害人可以窮盡最粗暴的手段,去加害被害人致死,不用有人性跟考慮後果,反正不會死。死刑無法掃清社會障礙,但可以減少製造社會障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