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MT wrote:
要評論就要評論全文,(恕刪)
你要意識形態只是展現你的常識水平可能不太高,但一直造謠可能就是人格問題了
1、中國申請的專利是「用途專利」,Remdesivir的基本專利權依然是在GILEAD手上,
要指責人家偷專利之前,先去了解一下「藥品使用專利」是啥,再來高談闊論!
2、
Remdesivir原本是針對伊波拉病毒的研究藥物,在非洲進行第三期臨床實驗時,GILEAD宣告失敗,
但因為該藥物是針以破壞病毒RNA鍊的方式來達到抑制的目的,所以對於冠狀病毒「可能」有效,
美國本土沒有冠狀病毒患者可以做臨床,所以該藥物的治癒性只存在理論階段,
在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後,美國本土正好有一名確診病患,
因為沒有任何已知的藥物可以治療,所以只能死馬當活馬醫,經美國法規同意後,
GILEAD對該病患以「同情用藥」,施以Remdesivir,之後成功治癒,
治癒案件只有一件,根本沒辦法證明Remdesivir的療效
美國本土也沒有那麼多的武漢肺炎患者可以讓他做臨床,
實際上如果改變治癒標的進到三期臨床,要花費的時間及成本也很龐大,
與確診患者最多的中國政府合作,是最快速、最省成本的方式,同時也是基於人道的考量
中國目前也才進入第三期臨床階段,使用雙盲測進行,
具體要到四月才會有初步的結果,屆時解盲後依然是一翻兩瞪眼的存在,根本沒人有辦法保證是不是有效
現在就要吹成特效藥,毫無意義!!!
FDA的規定,除了三期臨床之外,還得通過第四期觀察人體後遺症的階段,才能完成整個認證,
如果按照一般狀態,Remdesivir距離通過認證,還有數年甚至十年的時間要走,
得花費數十億美元的成本,還不能保證成功,
在非洲的臨床實驗失敗後,GILEAD本來已經要放棄Remdesivir了,
現在有中國政府提供臨床病患、幫你鬆綁法規、用國家資源幫你加速取得成果,
讓你數億美元的投資不至於打水漂外,還有機會讓Remdesivir成為武漢肺炎的特效藥,
中國申請使用專利完全合理,只要臨床結果出爐,有可信的數據證實有效,
在重大疫情之下,同意中國可以迴避專利權大量生產Remdesivir,GILEAD無法對中國政府獅子大開口,
使用專利只針對新冠狀病毒疫情,除了防疫需求外,任何情況下中國政府都不能迴避專利自行生產,
基本專利依然掌握在GILEAD手上,
GILEAD公司也未曾對於中國申請使用專利的做法,做出任何的指責或法律追訴
偷專利??呵呵....有些人就是一天不造謠,身體就渾身不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