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inucc wrote:我是贊成把那封"強烈暗示"的郵件一起刊登出來 應該是不會登因為要打模糊仗然後那封信在WHO網站用新聞稿放出來接著郵寄各會員國台灣人的英文程度又被認證了不是台灣有網紅而已非洲也有網紅啊網紅間互相攻擊嗎
新境界 wrote:剛剛看阿滴的聲明稿裡(恕刪) 真的發大財了話說,募資的緣由是要登報多的錢可以自行妥善運用嗎???就好像有人發起蓋孤兒院救助孤兒原本募資1億,結果有愛心的人很多,收到了3億那可以把1億拿去蓋孤兒院剩下的2億,發起人自行拿去妥善運用嗎???嗯,滿滿的台灣價值應該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