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踹拒檢少年頭部惹議 警記申誡處分

wwwmo wrote:
一個小孩 緊張拒撿而(恕刪)


上次開車拒檢 被警開搶造成癱瘓

結果後來查出是姦殺同學的兇手 不知有沒有成年
用腳踹頭
我還以為是MAKIYO附身勒
是在模仿友寄隆輝

原來壓制在地上的犯人還可以用腳踹頭歐
這警察不用革職嗎?

旁邊的警察還挑釁住戶
叫人家下來
這兩個不穿制服我還以為是流氓哩
林沉恩 wrote:
用腳踹頭我還以為是MAKIYO...(恕刪)


美國警察“壓制”嫌犯哪一個不是用腳?

狠斷路人甲人頭上報 ,
犯嫌記嘉獎褒揚。

林沉恩 wrote:
用腳踹頭我還以為是M...(恕刪)


小屁孩開車拒檢還加速逆向逃逸
這四個屁孩撞死的路人算誰的?
這四個還對警察吐口水罵髒話
用腳踢真的是剛好而已

贊成警察嚴格執法
未成年駕車載3人還差一點撞到人,根本目無法紀。
不過是個屁孩還可以辱罵員警這麼囂張,踹屁孩一腳教訓一下還有人幫腔,難怪無法無天的人愈來愈多。
難道要等撞死人了看他未成年囂張嘴臉又不能判死刑,再來說教育出了什麼問題?
這個社會的問題就是有一堆唱高調的人誤以為每個人都可以教化。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新北市中和上周二晚間(恕刪)


50年前當著全班同學砍斷老師頭的二二八某館館長表示: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有網友表示就算少年違法,警員也沒有權力出腳狠踹少年頭部,況且少年已無反抗意圖,甚至有人痛批警方執法過當,有動私刑嫌疑,但也有人認為少年拒檢還衝撞警員,執法力度剛好...(恕刪)


所以這些P孩在落跑過程中的各項挑釁行為,警察都該吞下去?~

真是奇妙的邏輯~
溫良恭簡讓是面對善良老百姓,不是留給現行犯。

罪犯就是罪犯,不分成年與否,挑釁公權力和人民安全的屁孩踢他幾腳,旁邊的住戶是在捨不得什麼?

警察活該被辱罵嗎?

踢幾腳也要申誡,把警察弄到怕事膽小又保守,是社會的不幸。

教育現場愈來愈多不敢管教和放任的老師,社會才會有這麼多無法無天的屁孩。

成年以後不知道有多垃圾。
小島畫師 wrote:
溫良恭簡讓是面對善良(恕刪)


這些俗辣只敢在條子面前秋
進監獄,先被一頓粗飽,都乖的跟貓一樣

這些屁孩都是欠打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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