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son90 wrote:新聞自由不是言論自由(恕刪) 哦!原來閣下說的是三民自瞭解了!建議閣下先瞭解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區分後再來發言言論、新聞自由是程序正義的範圍不能以「實質上的技術性謬誤」否定其權利本質誰來決定「什麼是合理的報導」,這本身就是多元的在閣下的論點下,就是暗喻「一位老大哥」可以決定什麼是合乎實質的這時,民主法治自由盡都死去,盡成了因人設事的空間上星期,我就指出2020年是台灣「極權政治復辟元年」DPP正式轉化成為一個法西斯極權主義政黨而閣下的論點顯然是為「X色恐怖」的極權政體跑龍套而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