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0722 wrote:符合法條啊!不然咧! 蛤?現在標準變成只要符合法條就行喔?好吧,那萊牛是根據什麼法條?啊,就是中央公布的動物用藥標準嘛,欸?可是牛底下,還有豬啊?不是法條都有容許,為什麼萊牛就合格,萊豬就不合格?是因為你們看不懂「豬」這個字嗎?哈哈哈~蛤?因為台中市政府有自己的地方自治條例?可是,馬政府當年費盡力氣加進食安法的條文寫得清清楚楚,只有中央主管機關有權訂定乙型受體素的安全容許標準欸,那個條文還是盧市長自己親手投下贊成票通過的欸,怎麼碰到萊豬,就不用符合法令了?
d8859513 wrote:當初你們民進黨立院黨團自己說的阿 拍謝哄,我從來都不是民進黨喔,更不是立院黨團的喔,至於你是不是國民黨的,我就不知道了。不過,你自己貼的新聞,你自己都沒仔細看過喔?「不再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的要求,但希望國內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殘留標準能較國際的10ppb更嚴格,並呼籲因應台灣人的飲習慣,仍要牛豬分離,並且排除內臟」第一,民進黨第一句就是「不再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結果你完全裝做沒看到;第二,民進黨團接著「希望」,然後是「呼籲」,為什麼「希望」?為什麼「呼籲」?因為當時的國會多數黨不是民進黨,是國民黨,如果國民黨不想,民進黨說什麼也沒用啊。而且「牛豬分離,排除內臟」是誰提出來的?是國民黨自己啊,民進黨只是希望國民黨在自己的政策之外,加一項「較國際更嚴格的標準」,結果國民黨也沒理他們啊。換句話說,當年全都是照國民黨的政策做,完全沒納入民進黨的任何建議,結果,你現在要民進黨為當年國民黨提出來的政策主張負責?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啊?
meaning55 wrote:老話一句,依法執法有問題嗎?而且是民進黨立的法 沒問題啊,現在民進黨立的法就是萊牛、萊豬都容許啊。還有,你們現在怎麼學起盧市長和國民黨來啊,自動從「食安不容打折」降低標準到「依法執法」啊?不是說萊劑很毒,所以萊豬零檢出嗎?怎麼現在只要依法執法,萊豬零檢出,萊牛繼續吃?是因為萊牛的萊劑沒毒,萊豬的萊劑就有毒?哈哈哈~
nerdwannabe wrote:還會持續檢驗多久勒??不檢驗了是不是代表沒萊豬了? 哪知啊,最新數據還是停在3月16日啊,快一個月了,都沒新數據啊。大概是因為越驗越下不了台吧,拼命驗豬肉,驗了420件,半塊萊豬都沒驗到,牛肉才驗85件,就驗到16件萊牛。而且牛肉比豬肉更早就停驗了,2月8日之後幾乎就不再驗了,隔了一個月,3月8日才又驗了一件,然後就沒了:
logosoho wrote:這....你怎敢拿出來說阿一切依照你們大有為民進黨政府的標準 備強迫遵照耶有抽出來 是否代表開版新聞是假的 哪裡假?你們台中市盧市長親自帶隊,驗了兩個多月,驗了420件豬肉,半塊萊豬都沒查到啊。你是在懷疑盧市長造假嗎?不會是吧。人家盧市長很中立的呢,牛肉才驗一個月多一點,只驗85件,就抓到16件萊牛欸,都沒隱瞞欸。很好的官啊,只是邏輯有點不太行,當初說得很大聲,為了市民健康,萊豬零檢出,結果萊豬沒半塊,萊牛倒是一堆,但怎麼萊牛就合格、讓市民繼續吃呢?難道是因為萊豬的萊劑有毒,萊牛的萊劑就沒毒?
howardhou wrote:這還不是你們民進黨立委造的孽,定下的標準。 不是吧?萊豬零檢出是你們盧市長喊出來的欸,民進黨訂定的標準是豬比照牛,一樣容許殘留欸,而牛是國民黨當年,包括盧市長自己,親手投下贊成票通過的欸。莫非你是不小心打錯了,本來是要打「國民黨立委造的孽」?如果你是真心認為萊劑很毒,那你這樣講,倒是沒有邏輯矛盾,雖然科普有點不及格。
Jacky Wu wrote:所以標示萊豬萊牛很重要,政府應該規定標示萊豬萊牛,讓民眾有知跟選擇的權利 真的?那另外141項動物用藥,要不要也一一標示上去?還有3百多項農藥,是不是也比照辦理?怎麼你們之前都不這麼主張呢?還是你覺得動物用藥加農藥五百多項,只有萊劑有毒,其他五百多項都沒毒,所以從來不要求要標?你這樣算不算雙「標」?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