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主公醫院事件究責無理,請放過第一線醫療人員

有功是我指揮的好

有過是別人惹的禍

不然下屬自己來擔

順便發飆媒體宣傳



我的好棒棒大市長
shadowhare wrote:
醫院的錯並未(依最新指引)確實匡列。


你知道什麼是指引什麼是建議?
哈拉伯 wrote:
這時怎麼沒人站出來說...(恕刪)

應該檢討「改進」,
而不是名為檢討的究責。
chihung1105 wrote:
你知道什麼是指引什麼...(恕刪)

如果沒弄錯,
兩者均為「行政指導」,非「行政規則」。
簡單解釋,
都是參考用、建議使用、…
並未有母法授權。
DandelionJack wrote:
很同情第一線醫療人員...(恕刪)

放出造成9例有錯。
但退一萬步說,
沒有follow到不到2週前的建議要點,
是第一線醫護人員該受苛責的嗎?

如果前一版的指引有錯,
為什麼一年多都不更新?
難道是以前案例少不怕增加?
shadowhare wrote:
恩主公醫院事件究責無理,請放過第一線醫療人員


沒有怪第一線啊,

通報、匡列,

是醫院管理階層和衛生行政機關的責任吧。
shadowhare
回報匡列的是誰?醫師、護理長、衛生局承辦。所以要管理階層「負責」懲處?
shadowhare
醫院管理階層也還是醫師(院長)、護士長⋯⋯
turtlins wrote:
沒有怪第一線啊,通報...(恕刪)

別被側翼政治操作搬弄…..
醫院的管理階層還是第一線醫療人員。

通報匡列的是(主任)醫師、護士長。
醫院人員—院長—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
護理長—護士。
管理階層也是第一線人員好嗎⋯⋯

至於機關
督導醫院是衛生局的小承辦(至多股長)。
一天百例是要怎麼到醫院現場確認?
是要管理階層「負責」懲處承辦人員?
真的是功德無量
支持第一線醫護人員,
官員遇事第一個就是甩鍋,
從不說要怎麼改進預防。
就算恩主公有錯,重點也是預防以後再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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