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廠商有農業部發的公文嗎?有的話那上面有沒有主管的關防?這不是道歉能解決的問題,牽涉到公務員瀆職。要無限上綱上去也可以說是危害全體國民生命安全,層級可以拉高到危害國家安全。所以該法辦就法辦,政務官不懂下台剛好,事務官不懂法規?都幾年前就有的法規了怎麼可能會不知道規定!?我不想聽道歉,道歉是基本,不適任的人就該處理,這才是法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