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台中市觀光局的網頁都寫晚上8點放煙火,結果7點55我去上廁所準備8點要好好欣賞國慶煙火,經過落地窗看到漂亮的煙火才驚覺煙火已經在施放了!超級不爽!但.....把這鍋甩到台中市政府頭上不太厚道中華民國國慶活動主辦單位一直是中華民國立法院,而且每次國慶前立法院負責國慶活動的單位都會招集相關部會開數次協調會。一個每年辦國慶的單位居然沒有準備來賓致詞過短拖時間的備案而是直接提早施放煙火,真是神扯!混過頭了。
輻射源班長 wrote:笑死112年國慶籌備委員會 秘書長花敬群等等都行政院下的人,主辦單位是中央台中市政府承辦,交通部協助單位勸別再靠腰,罵到自己人 笑死了嗎?那燒點金紙給你安心上路喔!主辦單位是中央政府,出錢說要辦活動。承辦單位是台中市政府,實際規劃跟執行整個活動的單位是台中市政府,當然怪台中市政府啊!如果台中市政府沒責任,盧秀燕昨天是在道歉什麼?國慶煙火四處辦了二十次以上了,就台中市這次最糟糕,我是勸你別再靠夭,別再丟人現眼。
【國慶籌備委員會編組與運作】為辦理國慶各項活動,歷年均由相關機關、團體組成國慶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慶籌會)。每年 3 月中旬,由內政部召開先期會議,討論經費分配及活動初步規劃等事務。並依院長裁定日期及時間,函邀各機關團體召開慶籌會成立大會,並於同日同地點接續召開第 1 次常務委員會議及第 1 次工作會報,確認慶籌會之組織、工作及經費等事宜。7 月召開第 2 次工作會議,確認並討論各處工作計畫內容、經費概算案、人員編組員額案、焰火施放活動規劃、各項慶祝活動緊急救護及國慶入場身分資訊驗證規劃等,經提報至第 2 次常務委員會議討論,並在第 3 次工作會報確認各處所有工作進度。在國慶大會活動結束一個月後,則會再邀集各處及相關單位檢討活動暨表演策進會議,以利隔年籌辦能更漸入佳境。慶籌會主任委員循例由立法院長擔任,秘書長及執行長分由內政部督導民政業務之政務次長及民政司司長擔任,設副執行長 2 人,處長 6 人,由主任委員提經常務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並依該年度活動需要,設置大會處、晚會處、焰火處、環境佈置處、秩序處、秘書處等 6個單位,各司籌辦國慶晚會、大會活動、焰火施放等籌辦工作。各處工作介紹如下:◆大會處:負責規劃辦理國慶大會有關事宜。工作項目含括國慶大會當日所有活動,舉凡大會 LOGO 及主題、儀程、講稿、會場 ( 含府前廣場觀禮臺設計 )設計布置、活動手冊及請柬編印、國慶大會實施計畫與應變、觀禮人員邀請及座次安排 ( 含觀禮原則 )、公告與管制區域、觀禮紀念品採購、商請各界支援協調、預演、播報詞腳本、編曲錄音、大會主持人及司儀、表演活動及單位訪視、接待人員、選聘各領域指導老師、兵棋推演等。◆晚會處:規劃辦理晚會活動有關事宜。工作項目含括確定國慶晚會活動地點及整體方向、公告與管制區域、觀禮貴賓邀請及座次安排、晚會活動評選規劃、文宣設計,並召開安全協調會議及行政庶務等事項。◆焰火處:規劃辦理焰火施放有關事宜。工作項目含括確定國慶焰火施放地點、焰火委商採購驗收、備案建議以及焰火施放有關工安、環保及飛安(暨航安)等行政庶務性之支援協調事項等。◆環境布置處:規劃辦理環境布置有關事宜。工作項目含括召開與各自辦及獻建單位之布置位置與金額協商會議,以及有異於往年且重大變更之環境布置相關工作簽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