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殺害國三生!新北地院緊急發聲:勿再肉搜加害者

沒辦法~~~
這就是號稱民主法治的台灣

只要踏上人行道就是皇帝出巡
只要是未成年就是無敵時間
看不慣01
難怪某 人的寶貝兒子不敢回國。
應該要修少年事件處理法!
將重大刑案(殺人,放火,強姦,強盜,詐欺)不設限制或降低限制年齡~
國中起 強制每年抽血檢驗 毒癮 反應!

看了事發真的很火大,一顆子彈能解決的,還要給啥機會?

當壞人都有民主自由人權時,好人真的就只能等死或是舉家搬離~


送他上路是我期望的,至於寬恕 那是上帝/老天爺 的事!!
亞利安星人
日本降到14歲了,還在研擬降更低
曉得 wrote:
割頸殺害國三生! 新...(恕刪)
司法不彰,民眾只好訴諸私法,展現人民無耐與憤慨。活生生被割喉,收害者人權誰伸張,官僚光講風涼話,上香完畢,轉身忘記。惡
maxboss wrote:
沒辦法~~~
這就是號稱民主法治的台灣

只要踏上人行道就是皇帝出巡
只要是未成年就是無敵時間


但現實中
皇帝出巡偶爾會被撞飛撞死
台灣果然是犯罪的天堂
chiang wrote:
其實有一件事我一直想...(恕刪)


那些是嫌疑人,不是犯罪人
要是調查結果發現嫌疑人非加害人
警察局不被告死才怪

不過割喉案這種沒懸念的不公布就.......
不明白
台灣的社會現狀就是:敢的夾去配...............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如果司法不能懲戒罪犯,那這種司法不存在也罷!大家各憑本事,

對於罪犯,司法要重視的不是能不能教化,

而是在讓罪犯對自己的錯誤,付出應有、相對應的代價!

曉得 wrote:
割頸殺害國三生! 新...(恕刪)

加害者的人權看來還是無比重要啊?

日本都因為少年A事件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了~

台灣是一定要搞到像少年A那樣未成年連續殺人犯出現才打算修法嗎?

當初說好要補的社會安全網在哪?
上焉者再無信念,下焉者卑劣滿滿充斥賁張激情。
刺十刀還不能肉搜?被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甚麼深仇大恨到刺十刀,腦子有問題趕緊送上路!
wow-ouch
Dcard、PTT應該跟這裡一樣都沒有吧,大家真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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