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沒有人可以代表被害者

如果以殺人論
被害的去見上帝
就把加害的送去見上帝
讓上帝審判
為什麼要插手上帝的事說?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

好喔~

請廢死的這樣跟警察和國軍說~~~
那幹嘛有監獄?

任何人都沒資格關押他人對嗎?
假設廢死了 , 或者像現在一樣 ,拚死刑不執行 ,
那最重的刑罰會是什麼?
無期徒刑? 也就是 25年?
不能再多了 , 關到死已經違憲

所以無論再怎麼兇殘,姦殺 虐殺 支解 性侵再多人 ,
最高就是 25年左右而已

這樣的司法就只是嘲笑被害人的司法而已

廢死聯盟也成立這麼久了 , 也研究了不少案例 ,
也說死刑就無法研究加害者成因 , 也就無法改善這個社會 ,
那既然研究這麼久了 , 目前有提出任何的改善社會風氣的建議嗎??
因為人無法追究死亡這種至高的刑罰,
所以才讓國家代替被害人追究.

這才是死刑真正存在的意義.
這就只是一場安排好特意演給人民看的大戲而已
上面整排挺黨要你挺廢死的大法官、下面整排挺廢死的廢死盟
這些死刑犯真的研究憲法,每個都變法律專家嗎?還可以提出辯論會咧…別傻了啦
真的認真你就輸了…整個就是一場戲而已
就是黨不想背廢死的責任,才安排好這場戲好嗎?
把責任跟焦點轉移給大法官而已
有沒有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在蔡媓要卸任前才搞出這場戲呢?

要就直接公投全民決定
有的法官是有宗教信仰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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