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押? 憑什麼? 有證據? 錢在哪? 都還只是猜/推理..那就是還沒有確定的證據啊! 在其他國家根本不能押!
2. 搜索? 搜索也要有確定違法才能搜...到現在都沒有實質證據,當初法官怎能同意?
(鄭文燦都已經有監聽到,送錢,收錢的人事時! 之前不能搜,有證據法官十次還是不准搜,
等到月算,檢察官跳過法官硬搜他家裡都再搜到600多萬! 民進黨黨部搜了? 辦公室搜了? 其他與鄭文燦有關的地方搜了? 全都沒有!)
3. 本來就有個文華案在前例(游講區不同? 整個亂講...法律上只定義商123..) :誤導民眾求個人選票或...非金錢利益算詐騙嗎?
媒體一直講840%,200多億不法獲利? (亂講去獲取點擊率廣告利益算不算詐騙?)
560%是監察院定搞合法,增加的30%(1.3倍)也是法律上定搞完全合法=至少728%都完全合法.剩20%獎勵(560*0.2=112%)有爭議. 但目前官司判決違反? 並沒有! 既然沒有=那塊至少目前不算違法,而也沒查到有拿錢!
所以至少現在都"還是"全部沒違法! 但人早已押且全搜?????? (更別提 : 無罪推論是判決前都無罪)
Ps.更別提鄭文燦的差別待遇!
除了政治鬥爭或司法本身"奇怪"要"刻意違法"關他! 不然沒其他解釋~
若是有證據也不用一下說A一下又變B的亂放話
(更好笑是沒洩漏? 所以是記者睡覺就夢到某個有出現的神準數字? 雖後面都是自己亂寫! )
靠! 真能這樣也不用當記者,光夢樂透能期期中頭獎, 若還能夢到國外大樂透,不用幾年就能變台灣首富!
個人積分:106分
文章編號:90351629
個人積分:106分
文章編號:90354974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