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一堆人要加入塔綠班
嫖妓中的妮可
陳宗彥的小芸

咦 怎麼剛好都姓,,陳 真是巧

加入塔綠班 有職位 又有得玩
看看 小趙 親嘴都親到摩天輪上了

我怎麼那麼白目 要是30年前加入的話
搞不好 找小芸的就是我了
king97878 wrote:
「合議庭認為,在4個月後才接受性招待,完全不符合經驗法則,再加上證據不足,因此獲判無罪。」

法官又認為「隔四個月接受性招待不符經驗法則」。


公務員法規定旋轉門條款是"離職後三年內,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一共是8年
(這只是隨便舉個例子)

這法官說的隔四個月就不符經驗法則,這邏輯推論哪裡來的??
自己腦洞補的嗎?
king97878 wrote:
陳宗彥接受廠商性招待涉嫌貪汙,一審無罪。

新聞報導,「合議庭認為,在4個月後才接受性招待,完全不符合經驗法則,再加上證據不足,因此獲判無罪。」

為什麼證據不足?因為當初通訊監察屬未經合法程序取得證據,不能認定有證據能力。

也就是,客觀事實上,檢方認為有性招待,只是監聽譯文無法被當成證據。法官又認為「隔四個月接受性招待不符經驗法則」。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小芸要做功德

有什麼不可以

難道是大總統錯了嗎?


同一件事如果是柯文哲
此生應該無法出獄

鏡周刊必定周周更新各種應召站,招待所 摩鐵,性癖好等等細節
king97878 wrote:
「合議庭認為,在4個月後才接受性招待,完全不符合經驗法則,再加上證據不足,因此獲判無罪。」


法官的經驗法則是要先拿啦
不然事主事後賴帳怎麼辦
等四個月根本不合理
就好像這個判決
也是要事前就先...呃...蒐集證據做出縝密的判斷
stanhui2350 wrote:
同一件事如果是柯文哲
此生應該無法出獄

鏡周刊必定周周更新各種應召站,招待所 摩鐵,性癖好等等細節



臺灣南波萬 wrote:
法官的經驗法則是要先...(恕刪)


啊哉...
鐵牛CEO wrote: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小芸...(恕刪)








綠營高官 性招待可除罪 派駐瑞士享富貴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嫌在台南市府任職期間,因業者請託變更工程、關說人事接受性招待遭檢方起訴,今台南地院一審宣判無罪。如此判決,不啻掩護貪官犯罪,更等同向社會宣告:未來官員接受性招待除罪化?!試問當年大力栽培提拔他的賴清德總統,是否也認同如此判決「好棒棒」?!

無罪的理由是監聽譯文不能證明「陳董」即「陳宗彥」,但「小芸有空嗎?」、「愛佳」「愛玲」等花名、還有「要求小姐不要刺青」等對話露骨、歷歷在目,而酒店業者口中的「陳董、同學」更是常客累犯,這樣明目張膽、濫權營私的權色交易,已令百姓訕笑、輿論唾棄,且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十分詳實,陳案就是公然對公僕操守的羞辱!然而,在監察院的護航下,去年竟以2比11的懸殊票數,未通過彈劾,已令社會全體譁然,之後由檢方起訴,罪證確鑿下,國人期盼法律能為正義發聲,沒想到今一審的無罪判決更匪夷所思、荒謬至極!到底這些法官是公平的審判,還是公然的掩護?莫非綠色執政下,台灣的司法已墮落變成特權者的庇護所,這絕對是法律的沉淪,更是道德的潰敗!

今另一新聞也讓許多外交官深感不平,亦即總統府發布保訓會委員王思為為駐瑞士大使。王何許人也?猶記我在第九屆立委曾和曾銘宗委員召開記者會,抨擊他和陳菊的外甥李英毅被酬庸為保訓委員,根本不具法定資格,沒想到做好做滿之後「酬傭2.0」、更上層樓、升為特任大使,不只讓外交圈眼鏡掉滿地,更痛斥這是政治分贓、外行領導內行,讓通過特考、一步一腳印從基層歷練起的外交人員士氣重挫!

雖然,「酬庸、分贓」對於綠色政權早已司空見慣,靠派系和關係升官發財者不知凡幾。但值此美中角力未歇,台灣的外交挑戰仍十分艱鉅,難道找不出資歷專長兼備且符眾望的大使人選嗎?

二則新聞讓全民見識,民進黨果然「法力無邊」,只要有特權不僅可享榮華富貴,即使圖利業者接受性招待也可輕鬆脫罪、全身而退!只能說,民進黨所創造的「綠色怪談」,令人嘆為觀止!
#綠營高官
#外交部
#總統府
king97878 wrote:
陳宗彥接受廠...(恕刪)
法官不是菜鳥,就是老鳥。
看不慣01 wrote:
法官不是菜鳥,就是老鳥。


是...很乖....

很聽話....

很想升官的......?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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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莊舞劍 意在沛公(註)...順便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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