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資分析師認證,,,,,5000億美元就是掏空台灣

donhsueh322850 wrote:
關稅談判砸5000億...(恕刪)



塔綠班這裡有篇需要洗下去,你們到底睡飽了沒
張市長乾脆換 AI 當市長就好

台灣綠電不足
台積不投資國外
有足夠綠電嗎
不投資國外
新台幣外匯逆差能平衡
眼光淺短
怎看世界


從高鐵當年的
雲霄飛車
到今日的每次連假
一票難求
johnson90 wrote:
張市長乾脆換 AI ...(恕刪)

好啊

你不會去咬他?

然後什麼也沒有
johnson90 wrote:
台灣綠電不足
台積不投資國外
有足夠綠電嗎
不投資國外
新台幣外匯逆差能平衡


三普一上台這些都是外移的借口了
台股要崩盤了,快逃呀。



cmvcf wrote:
台股要崩盤了


讓子彈飛一回兒
jcatalysis wrote:
懂個毛線阿
龍潭楊梅的地老早被綠民代以人頭方式收購

還有些新建案的台積宅有些人消息靈通一坪15~6萬買下
30左右脫手,茂洗阿

台雞雞是不滿他們一伙就地起價
你把這帳又算給張善政阿


所以你懂個毛線?

你知道龍潭用地走的程序、跟一般建商走的程序的差異嗎?
你拿外圍被買走的地,來談台積電的用地,你懂個球啊!

台積電要用的地,是走科學園區的區段徵收,
跟建商走的地,地目是建築用地,根本是不同的。

有沒有人收購周圍土地?當然有!
這種大型開發案,建商當然要出手啊!
建商看到這種不出手,那還當建商幹嘛?
全台灣從北到南,甚至是全世界,哪個地方不是這樣?

但這跟台積電用地的取得有啥關係?一根毛的關係都沒有。

台積電提出用地需求,科學園區管理處提出區段徵收需求,
地方政府負責辦理區段徵收。
然後桃園市長否決這個區段徵收,這關台積電屁事?

權責你根本就不懂,就在那邊毛來毛去。毛頭小子一個。
jcatalysis
你才傻蛋,誰當市長會否決當紅炸子雞台積電,你擺明是抹黑, 騙小學生都騙不到 [偷笑][笑到噴淚]
現在是網路世代,查一下就有,這麼愛潑髒水,也不會讓DPP選上市長。江湖行走,腦袋要有~~~~

把台積電趕到高雄、嘉義...現在「只能種茶」好後悔?龍潭地主崩潰揭「原本盤算」…自救會回應了

「2022年當時行政院啟動「龍潭科學園區第3期擴大土地徵收計畫」,將徵收158.59公頃土地,作為台積電興建1.4奈米製程晶圓廠房用地。
沒想到,該徵收區高達88%為私人土地,引起當地居民們反彈,認為財產、土地遭到剝奪,種種事件讓台積電評估後,2023年10月17日決定放棄進駐龍潭科學園區,最後確定落腳高雄興建2奈米廠以及嘉義縣建高階封裝廠。

當地居民大多是幾世代以來就住在當地,這可以由被劃為徵收區內有多棟歷史悠久的祠堂來作為明證,「我們對這塊土地有著親密的連結及依附,這是無法用補償地價的多寡來予以取代的,也就是說,這是個價值的問題,而不是價格的問題」。

第二、土地徵收乃是憲法層次基本人權的課題,這是因為它剝奪了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權利,將會對被徵收人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它的履行一定要符合極為嚴謹的必備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等。但是很不幸地,長久以來我國政府卻已經養成了壞習慣,往往太過於輕忽,並便宜行事,反而將土地徵收當成是最優先及唯一的手段,非常隨意的進行土地徵收,眼中根本就沒有基本人權。

很遺憾「我是中壢人」臉書社團的思維顯然還是留存於舊時代,腦海中完全缺乏基本人權的概念。

第三、依法,土地徵收的範圍應以事業計畫為基礎。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這也就是說,竹科管理局在劃定這138.95公頃私有土地為徵收範圍前,必須先有翔實的事業計畫作為基礎,確定這138.95公頃私有土地乃是其事業計畫所必須,此為必要的合法前提要件。

但要問,竹科管理局迄今有提出龍潭科學園區第三期擴建案的事業計畫嗎?沒有的。」
willback wrote:
現在是網路世代,查一...(恕刪)


大家都懂,造謠抹黑,民進黨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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