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atalysis wrote:懂個毛線阿龍潭楊梅的地老早被綠民代以人頭方式收購還有些新建案的台積宅有些人消息靈通一坪15~6萬買下30左右脫手,茂洗阿台雞雞是不滿他們一伙就地起價你把這帳又算給張善政阿 所以你懂個毛線?你知道龍潭用地走的程序、跟一般建商走的程序的差異嗎?你拿外圍被買走的地,來談台積電的用地,你懂個球啊!台積電要用的地,是走科學園區的區段徵收,跟建商走的地,地目是建築用地,根本是不同的。有沒有人收購周圍土地?當然有!這種大型開發案,建商當然要出手啊!建商看到這種不出手,那還當建商幹嘛?全台灣從北到南,甚至是全世界,哪個地方不是這樣?但這跟台積電用地的取得有啥關係?一根毛的關係都沒有。台積電提出用地需求,科學園區管理處提出區段徵收需求,地方政府負責辦理區段徵收。然後桃園市長否決這個區段徵收,這關台積電屁事?權責你根本就不懂,就在那邊毛來毛去。毛頭小子一個。
現在是網路世代,查一下就有,這麼愛潑髒水,也不會讓DPP選上市長。江湖行走,腦袋要有~~~~把台積電趕到高雄、嘉義...現在「只能種茶」好後悔?龍潭地主崩潰揭「原本盤算」…自救會回應了「2022年當時行政院啟動「龍潭科學園區第3期擴大土地徵收計畫」,將徵收158.59公頃土地,作為台積電興建1.4奈米製程晶圓廠房用地。沒想到,該徵收區高達88%為私人土地,引起當地居民們反彈,認為財產、土地遭到剝奪,種種事件讓台積電評估後,2023年10月17日決定放棄進駐龍潭科學園區,最後確定落腳高雄興建2奈米廠以及嘉義縣建高階封裝廠。當地居民大多是幾世代以來就住在當地,這可以由被劃為徵收區內有多棟歷史悠久的祠堂來作為明證,「我們對這塊土地有著親密的連結及依附,這是無法用補償地價的多寡來予以取代的,也就是說,這是個價值的問題,而不是價格的問題」。第二、土地徵收乃是憲法層次基本人權的課題,這是因為它剝奪了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權利,將會對被徵收人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它的履行一定要符合極為嚴謹的必備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等。但是很不幸地,長久以來我國政府卻已經養成了壞習慣,往往太過於輕忽,並便宜行事,反而將土地徵收當成是最優先及唯一的手段,非常隨意的進行土地徵收,眼中根本就沒有基本人權。很遺憾「我是中壢人」臉書社團的思維顯然還是留存於舊時代,腦海中完全缺乏基本人權的概念。第三、依法,土地徵收的範圍應以事業計畫為基礎。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這也就是說,竹科管理局在劃定這138.95公頃私有土地為徵收範圍前,必須先有翔實的事業計畫作為基礎,確定這138.95公頃私有土地乃是其事業計畫所必須,此為必要的合法前提要件。但要問,竹科管理局迄今有提出龍潭科學園區第三期擴建案的事業計畫嗎?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