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是便當標準。100塊其實不錯了,主計單位訂出來的便當,中央機關甚至可以買到150,包含便當跟茶水費。
地方政府的便當標準,只有90。
各單位的標準不一,這點確實可以討論,中央單位比較高、地方比較低,但不都一樣是公務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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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到底是100元的便當不好?還是立法院總務人員去訂的便當不好?
這就不好說。不過,常吃便當的就應該會知道,便當店品質差異確實蠻大的,
有的時候只是因為便當店提供發票的便利性、有的時候是因為叫便當的配合度.....或者,一些不可言之關係,
難免會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問題,這種問題提出來也沒甚麼,
有些主管,也會說哪一家便當不好吃等等之類的。
有些委員,也會抱怨某家便當店太油、太鹹之類的。
話說,行政院的誤餐費標準,應該跟立法院是一樣的,
兩個單位又離得很近,問題應該不是貴不貴的問題,
而是行政院訂的便當,如果好吃,立法院也許可以參考一下,找同一家便當店訂。
乾脆說好吃要和發票便利性對齊
自費就沒這些鳥問題了[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幾十萬薪水還在計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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