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rote:沒擔當的公務員就很會浪費行政資源 行政資源是公家的,瀆職上法院是自己的~人可以自私,但不能自私到要求別人必須無私----------另外,講一句腹黑一點的:換了我是承辦人的"政務"長官,我也會跟承辦人交代~查!認真查!用力查!一定要讓大眾知道我們在查!!傻鳥又丟槍來了,不撿的話良心過不去啊<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其他報導中支持的醫生是說診察、判斷、處置一次到齊,就有違法的疑慮那護理師幫我量完血糖也會跟我講正不正常,這算不算診斷?如果不正常,護理師也會給我做衛教,這算不算處置?而且賣血糖機的也是會做這些動作,那函釋賣血糖機測血糖沒有違反醫師法不就是錯的了?然後又說關鍵是這句話「依照檢傷標準,我必須要強制個人停止絕食行為」可是檢傷標準不就是急診在用的嗎?有必要強制停止絕食行為的狀態不符合急救嗎?我一直都覺得邪教不是不懂規定只是邪教不會放過任何鬧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