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終於有機會狠抽一些喪...(恕刪)


2018年公投通過的刪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中「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蔡英文都不甩了~賴清德會甩你?
鞭刑可以公投很好,但民進黨沒收的公投還少嗎?

且不止是沒收公投,還推跟公投通過的決議相反的法案,

民進黨根本不把民意放在眼裡,我國實質上已不是民主國家了!
全台首鞭,好期待啊


酒駕:.................
毒駕:.................
性侵:.................
造謠:.................



吳思瑤:................



現實沒有樓主想的那麼簡單,

因為鞭刑實際上雖然有不少國家有,
但是台灣真正能參考的其實只有新加坡一個國家,
而新加坡是有不少例外限制和訓練流程,
台灣是要全部搬過來直接用,
還是哪些地方要進行改良,
這個過程可能會比大家想的都要更久...

外加99%會有人吵要釋憲,
以及所謂的人權團體99%會鬧場,
最終要搞多久,或者會不會根本難產,我個人看法不是太樂觀
原來民眾黨是在玩爽的!

印證了垃圾不分藍綠白!

鞭刑公投通過

不代表臺灣真正有鞭刑了!

藍綠白都有酒空酒駕

怕鞭到自己人

所以別別期望可以像新加坡一樣!

像民主退步黨就出了一位垃圾陳歐破!
立法通過了,行政院不副署、不執行有屁用!

cheryy wrote:
為什麼不直接立法就好?幹嘛繞一圈又不一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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