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罪不要關?罰金分期???

我是 覺得 最近有些啥氣氛改變 ?????

越南 實施 逃逸外勞 罰款政策 .... 遣返
雖然等遣返 不用關 !!!

可是 ????
以前黑雇主 會多花錢安置 ??????
以前租屋房東 還會續租 ?????

這不是 自認違法 ????

逃逸外勞 不想多花錢
只能 政府安置 ..... 等 遣返越南 為越南政府 創收罰金 !!!

台灣花錢 安置 ...... 講人權 !!!
而 越南政府 創收罰金

不然 總統大赦 ..... 監獄可以清空很多台灣人 !!!
就事論事

輕罪真的關了也沒啥意義

真的只是在浪費公帑而已


要不改成輕罪服義務役折抵罪刑?

逃兵你有本事就逃到國外去

不然抓到刑責更重

變成重罪直接關行了



至於罰金

原本就不是立刻強制執行

分期只要繳得上來反而更好
一開始美國監獄爆滿,也是採用這做法,輕罪免關,結果生出「零元購」超商、門市被洗劫。

輕罪不制止,道德感低的就會模仿,變成不去搶一波就跟不上潮流,人性本惡,別輕易試探!

話說這議題,常駐01的民進黨們都不敢進來討論。
再挑幾項來除罪化比較快
搞不好以後 歐洲古早的 贖罪券 也會再次盛行的
POOH1205 wrote:
一開始美國監獄爆滿,也是採用這做法,輕罪免關,結果生出「零元購」超商、門市被洗劫。
輕罪不制止,道德感低的就會模仿,變成不去搶一波就跟不上潮流,人性本惡,別輕易試探!

兩邊不一樣好不好

台灣這邊是微罪不罰,初犯緩起訴,累犯、輕罪以上還是會罰的
美國那邊是不論初犯與否,950美金以下就免罪,逮捕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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