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但現在其實大多數老人也不用繳,因為65歲後要依附在子女身上,其中一位子女要繳 是的笑死人一堆人應該都沒幫父母繳過健保費才會說出如此無知的話不過國民兩黨就是笨對年輕人好的政策也能被罵,又會流失不少年輕人選票民進黨真是厲害死的都能說成活的,加上一堆無腦不思考不查證的選民昨天表決民進黨縣市長參選人很多(全部?)不敢投票因為他們自己很多政見都是要補助健保費而且不少是65歲以上全部補助希望蔣萬安聰明一點在辯論會直接和沈伯洋對決這議題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與施行細則規定,父母沒有工作時,投保順位如下:1. 第一優先(配偶):如果配偶仍在職或有投保身分,應優先依附配偶。2. 第二優先(子女):若無配偶可依附,則應依附有工作的成年子女(配偶與子女屬同一順位,若有多位子女有工作,可擇一依附)。3. 第三優先(孫子女):若無子女可依附,才考慮依附孫子女。什麼時候可以不用依附子女?(例外與替代方案)如果符合以下情況,父母就不必依附子女:• 有其他身分可投保:例如父母自己去受僱、加入職業工會(以第二類投保),或是符合特定榮民、低收入戶等資格。• 完全沒有符合條件的家人:若父母單身、無配偶,且名下子女也都沒有工作或不在保,則不能依附子女。此時必須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以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獨立加保。• 不能隨意私自去區公所: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若查到名下有具被保險人身分(有工作)的子女或配偶,健保署會要求改以眷屬身分依附,不能私自直接去區公所保第六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