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的幾頁細目財報,可以看出多少事?

臺灣的職工才有1800的伙食津貼吧!我不是有說了!(這是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規定。 (一) 一般營利事業列支標準: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為限。)
thron wrote:
職工是日本還是台灣...(恕刪)

dynalin wrote:
臺灣的職工才有1800...(恕刪)

日本職工應該是照日本法規走....所以人員配置要先知道才有辦法談。
基本上傳統攻守比率要達三倍
現在顛倒哩~
攻方不負責提證據只提質疑就想成立有效攻擊?

事實上找碴本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所以司法要人提出證據證明誰有罪
不是要人自己證明無罪
而且提出的資料與解釋是要證明"對方有罪"的證據
而不是只要證明該"可能性"能成立就叫"證據"
那證據根本就不叫作證據...
討論也不叫討論叫辯論

dynalin wrote:
k大、h大、pesar不是都替慈濟解釋的嗎?你們可以解釋一下啊,不然慈濟一哥也行啊!


這種需要有實質數據的東西,除非身在其中,不然其實很難解釋,因為我也不知道。

這種解釋跟那種要刻意抹黑,空口說白話完全不一樣。

替慈濟解釋是要看情況的,已經知道的事實,有人卻又一直抹黑,就可以解釋。

而不是像為反而反的人,空口說白話為已。

舉例來講:募款時攝影,也可以講成做秀。

慈濟跟大愛科技買產品也可以講成自肥,有人可能不懂自肥是什麼意思。

另外,土地的問題,有問題的,就沒什麼好講,就是有問題。

沒有問題的,甚至還在爭議中的,就已經下定論了。

拿中和靜思堂跟建商賣房相比?

內湖保護區,說慈濟違建,知不知違建了什麼,還有"周遭"的情況已變成什麼?

相信以上,抹黑的人,就直接忽視了。

以上的東西就可以為慈濟解釋了,抹黑的人根本就無法拿出任何東西來質疑,只會有講的,用想的。

這種解釋太簡單了。



慈濟的內湖違建,不是我說的,是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副處長陳煌城說的,他應該是管違建的吧,如果慈濟認為他說的有錯,可以請他做更正,但好像並沒有?我在質疑慈濟的311的報告有問題,您好像說我憶測有問題,但我提出數據,這都是慈濟的說明及公佈的!你又說你不知道(我也了解你不知道!)。這不是有點矛盾,難道都不能質疑嗎?

kevinwu6778 wrote:
這種需要有實質數據...(恕刪)
麻煩thron 你看一下順便去看一下報表好嗎?,我說的這些跟日本職工跟本無關,日本職工那來的勞健保,勞退提撥,伙食津貼!
thron wrote:
日本職工應該是照日...(恕刪)
dynalin wrote:
麻煩thron 你...(恕刪)

你覺得有問題,為什麼不打電話去問慈濟問簽章的事務所或衛福部?除非參與要不然誰知道裡面的項目到底是多少申報人數....你乾脆直接問他們伙食津貼為什麼這麼高

thron wrote: 你覺得有問題,為什麼不打電話去問慈濟問...(恕刪)


慈濟各單位給職工的伙食和住宿津貼跟「基層公務人員」差不多,
而且請款規定嚴格到你會想冰的!



dynalin wrote:
311 帳目是有一些問題的,我舉出的薪資問題並沒有人回答我,慈濟在官網說賑災初期是21人次(參考http://www.tzuchi.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6392%3A311&catid=219%3A2015-03-04-00-28-44&Itemid=733&lang=zh),但以100年6月的薪資是約260萬,伙食津貼149400元。如果是以伙食津貼來說,100年6月是有83人支薪!(這是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規定(一) 一般營利事業列支標準: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為限。)。如果差個幾人,那取差不多的值是ok的,83人跟21人是差快4倍!那問題是在那? 如果是以21人來算那薪資是每個人12萬,不過這比較不合理,因為,後來有單人薪資一個人是38310+1800!(恕刪)

1800指的是報稅抵繳的部分吧!
外派至海外難道不用負擔職工三餐的餐費嗎
149400分給21人,在日本每人7115元吃一個月會很多嗎?
dynalin wrote:
慈濟的內湖違建,不是我說的,是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副處長陳煌城說的,他應該是管違建的吧,如果慈濟認為他說的有錯,可以請他做更正,但好像並沒有?我在質疑慈濟的311的報告有問題,您好像說我憶測有問題,但我提出數據,這都是慈濟的說明及公佈的!你又說你不知道(我也了解你不知道!)。這不是有點矛盾,難道都不能質疑嗎?


資料是慈濟提供的沒錯,要質疑也是可以的,不過你是根據什麼條件來質疑?

只是根據慈濟的資料,再加上你上網找的法規而已嗎?

你對救災、發放、捐贈、收捐款、慈善組織的財報彙總、會計做帳等等這類型業務流程都很清楚嗎?

為什麼我很少回311帳及內湖案是因為這裡面很多細節,我不懂。

相對的,一堆在質疑的人是都很清楚311帳及內湖案真的有問題了嗎?還是只是看圖說故事而已?

很多人以為覺得有問題,難道不可以質疑?要質疑也是要有相當的証據。

不然我面對質疑也可以說,你的質疑根本就是沒有的事,你要質疑就找出証據來,豈不是方便許多,

為什麼你質疑一個東西,我就要去找出來解釋清楚?

對於慈濟內湖違建,當然是由公權力的單位講出來才有說服力。

不過別忘了,我再三強調、慈濟是蓋了什麼違建在內湖這塊土地,以及"周遭"目前的情況為何?

為什麼這點總會被忽略?

拿中和靜思堂跟建商蓋的房子,還有說慈濟大愛科技自肥,這真的只是質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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