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lish0308 wrote:如果你觉得这些都正常,那也许我三观出了问题。...(恕刪) 台灣的軍事法庭現在已經撤掉了,戰時才會改回由軍事法庭審理。這是我最後一次回你有關部隊的問題,你沒當過兵,我講的你根本無法理解。
陳小春2525 wrote:判決定讞,原告收到...(恕刪) 罗莹雪究竟为什么这么着急判死,大家都心知肚明,当然从规则层面来讲没有违规是没错,但是就台湾的常态来讲对郑捷就是区别对待了吧?死的这么快的也算近些年的头一个了,如果说没有政治考量,你能说服的了自己?我没当兵没假,我家里人有不少当兵的,我妹夫表弟都是当兵的,大陆部队的事我听的都烂了。我没当兵不代表我的眼睛和脑子不好使,世界其他地方类似于这种事情你给我找几个?第二我觉得你有一点对我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并没有为这些人的事情辩解,这件事情无论放在哪里都是不对的,错误,被批评的对象,我表达的够清楚了吧。我说的重点是在台湾对事情的上纲上线和标准不一,甚至于拿捏错了事件的轻重缓急。想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等到不战蓝绿,族群的时候才会有办法,否则免不了要有选边站和屁股坐歪的时候。旁人的看法不一定就是雾里看花,也许局内人固化了自己看问题的角度也说不定。
陳小春2525 wrote:古有明訓:三人行必...(恕刪) 好吧。你这么理解的话可能是我文言文学的不好。你想问的网友哪个是你说的那个“下”呢?古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放在现代社会也不尽然,应该是三人行,都是我师,哈哈。毕竟社会信息量这么大,谁敢说自己是全知全通的天才?
陳小春2525 wrote:判決定讞,原告收到...(恕刪) 如果要以法來治國,要改變台灣現狀就是嚴格執行法律而已,讓民眾行為準則有一個依據就可以了===========================================================================================你说的这段话,我也认同,甚至全世界都认同,因为这就是真理啊,也是法律追求的最高目标了目前讨论的不就是怎么才能达到这样吗,达不到的原因又是什么?综上所述,你说的第一段就是废话。
wenchih01 wrote:我能代替他回答嗎?...(恕刪) 其实我只是指出你一个词可能用的不太恰当,绝对没有其他的意思。那位朋友以为我是讽刺你吧,急忙辩解,台湾的法律问题我觉得不能只讨论法律问题本身,我的看法是引起这些法律问题的原因恰恰不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了问题,是执行和修法的人出了问题。为什么会出问题,也许你们理解的要比我深刻。比如说诈骗犯事件?所谓的要押到台湾审判本身合法吗?不合国际法吧?受害人和作案地都不在台湾。这是政治考量还是法律考量?再者撇开法律事件,谈下台湾的施政的一些政策,当然都是媒体报道过的,例如核四事件,明眼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吧?这不就是讨好选民骗选票的手段吗?包括很热的大巨蛋,柯文哲要是真有把握能赢的话恐怕早就法庭见了,这是政治事件还是法律事件?这些事情怎么去区分他的“是”和“非”呢?还有那个姓翁的中研院长等。其实法律事件和这些都是一脉相承,都是政治事件而已,根本不是法律事件。小事讲法律,稍微有影响的事件,法律就不再独立了,政治势力就会介入。揭下套在台湾法律身上的司法独立的外衣,你就看到台湾司法并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独立。
wenchih01 wrote:古有明訓:成大事者...(恕刪) 我这人就是死脑筋,你说的话这个话我大部分还是认同的但是没有必要标上台湾的言论自由的标签在大陆这点言论自由还是有的,呆了这么多年,大陆论坛你应该了解一些。
foolish0308 wrote:如果要以法來治國,要...(恕刪) 見您一開始發言就知道您是心直口快的人,難怪經常被鎖文文化有差異,說法也會不同。剛剛的不恥下問我個人認為是稱讚。但最後的一句恕難接受。不管正不正確的言論其實都可以去學習借鏡。問題大部分的人都知道出在哪裡。只差異在沒人願意去推行,造成無法依法行政。我之前的行為是為了讓這棟樓存在太多難以分辨的言論而為。我真正的目的是讓我吸收目前台灣法律的框架下,如何推展依法行政。現實中一般民眾只知道常識,但刁鑽的法律規範就不是常人知道的。所以需要在民間的高手指點一下。現在我們是坐而言。我的目標是起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