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葉草2 wrote:以前結婚禮節一大堆,現在呢?以前人死後都是入土,火化的很少,現在呢?不想進步,也不要擋在前面阿~~~。 土葬少是因為土地貴,葬不起,不是因為觀念進步,不然你叫政府免費提供土地給人土葬你看看有多少人會選土葬.
mcu_master wrote:請自行google:憲法第13條、23條及大法官釋字第573 號解釋,自可知曉。請爬文我所回的文都是針對主題所探討減香空汙與憲法21條「比例原則」問題的探討,顯而易見減香也好滅香也罷,以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強迫都是絕對違憲的。而你一直都在模糊主題,顧左右而言他...我沒有懂很多,但現在科技很發達的,隨便找都有相關知識...加油好嗎? 誰模糊主題啊? 請問哪條法律或命令禁止燒香了?前面強調過很多次,宮廟內的空氣品質不良,這部分跟比例原則有什麼關係?香菸佔空污的比例也很低,宮廟內減香和公共場所禁菸是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