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22502000 wrote:
不好意思,第26條...(恕刪)
你到底了解舊金山和約第2條嗎?請問下列日本放棄的領土,都成了無主之地嗎?沒主權了?

舊金山和約第2條【領土放棄】
1.日本政府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3.日本政府放棄對千島群島、1905年9月5日獲得之庫頁島(南樺太)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6.日本政府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GPS死嫩B wrote:
這棟樓讓我深深覺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