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moto_tw wrote:
基隆東岸商場爆出產權...(恕刪)
照理從OT變ROT,市政府應該延長合作年限或是花錢買下增建部分,但是林右昌想不付代價就白拿NET蓋的二到四樓。謝國樑接了這顆未爆彈,沒有想要去拆除,反而直接引爆。兩者都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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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跟大日簽訂的OT合約,(A去按摩店找B純按摩),大日提出蓋2-4樓的規劃,(B跟A說要提過特殊服務),照理從OT變ROT,市政府應該延長合作年限或是花錢買下增建部分(A接受特殊服務就應該多付特殊服務的錢),但是市政府只想白得到增建部分(A只想白嫖),大日不想白做工,就讓NET出錢蓋2-4樓(B不想被白嫖,就叫C提供特殊服務),NET就故意留下獨立出入口的樓梯跟花錢蓋樓的憑證(C就順勢佈局仙人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