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vvccjojotv wrote:
過去很多所謂的反共義士來臺,也沒放棄老共國籍啊,很多人都在軍隊裡甚至是公務機關上班,有要求他們放棄“中國國籍”嗎?如果沒有,那他們都還是中共人
這有意思
請問有哪些“來臺”的反共義士是“在軍隊”或“在公務機關上班”?
支那大陸的黨政軍公務員能反共? 反共還能擔任公職還能來臺?
bbvvccjojotv wrote:
註銷中共國籍有嚴格限制,註銷護照不等於註銷國籍,青鳥黑熊蟾蜍把註銷“護照”看成等同註銷國籍?簡直愚蠢至極,難道不知道護照是有“期限效期”的嗎?護照一般有效期限是10年,10年一過便失效,國籍有期限嗎?
有些人根本沒出過國,自然也沒護照,難道這些人都沒國籍。
所以別拿註銷戶籍跟註銷護照,就等於註銷國籍這種愚蠢笑話來娛樂大家
MICHAELCUB81 wrote:
這樣的說法更是錯誤的,陸配在台灣若未能取得台灣身分證(無論是條件未符合申請資格或不想入籍台灣),是不能到大陸辦理除籍的!
陸配在台灣居住幾年後(有其規定),可先取得長期居留證,再經一段時間(條件更嚴格),可申請台灣身份證,在拿到台灣身份證後三個月內必需去大陸辦理除籍手續,其大陸身份證、大陸護照及往來港澳通行證等都會被沒收或剪個角作廢,最後拿到除籍證明,這除籍證明需拿去公證,公證後將其寄給海基會、移民署等機構,自己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