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fatlee3 wrote:
在沒有罪證確鑿下跟著媒體立委聲明書捕風捉影,謾罵某人大奸大惡應該死,這是毒蛇還是蓮花?

這邊誰說某人大奸大惡了?
大家只見您用這字眼!


《印光法師文鈔》:「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極重。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報終命盡,先墮地獄、餓鬼,後生畜生道中,千萬億劫不能出離。」
http://big5.xuefo.net/nr/article24/235270.html

newjohnpc wrote:
秦偉又有什麼罪證?...(恕刪)


秦偉連續性侵案,是一件涉及在台灣犯罪的連續性侵之案件,在於2016年7月被首次揭露。主要嫌犯為藝人秦偉[1],2016年被十多名女子指控犯下秦偉連續強姦案,臺北地檢署主動剪報分案,並指派檢察官偵辦,[2]2016年11月4日,臺北地檢署認定秦偉涉嫌從2002年到2013年間性侵或猥褻八名女性,其中還有兩名被害人未成年,甚至有14歲少女。檢方認定秦偉犯下強制性交七次,強制性交未遂三次,具體求刑41年,並建請法官重判

2016年7月,秦偉陷入多起性侵疑雲。一位化名為「濱小步」的造型師出面爆料,秦偉在最近的十幾年來,對大量的女性誘姦或強姦,事後安撫該等女子,假意交往,卻全部始亂終棄。有八名女子出面泣訴

人證

此外女教友也指控,在教會中,秦偉會對女教友各種性騷擾

還要比嗎?

vu84vu wrote:
這邊誰說某人大奸大惡...(恕刪)


我只是試圖點醒妳而已,不是想要跟妳爭辯什麼
但是妳既然要針對我的話,我也只好再次提醒妳,師傅教的是因果造業各人擔,我們不要擅自批評人,尤其還沒罪證確鑿時,落人入井假如與事實不符那就是造口業,提醒妳而已

abcpanadol wrote:

「隱惡揚善」是傳統的美德之一。

...........
大奸大惡的行為,很難說是「無心之錯」,如果姑息養奸,代為掩飾,等於在鼓勵為惡。
反之,如不代為掩飾,社會自有公論。十手所指之下,為惡者知所收斂,世人知所警惕,倒是等於行善。








這一票人不分青紅皂白地批評的人身攻擊的
妳都沒看到,只看到我說的話嗎?



我所說的,任何一個有靜下心來思考的,都會了解我所謂的 不是大奸大惡,並不代表他不奸不惡

只是罪與罰,有程度輕重

我看到最近一個虐殺幼童案不認錯的,還要被害者家長不要被仇恨沖昏頭的那個殺手

我覺得可以稱他為大惡

林女一案,林女之死就算跟陳男有關,假設在林女自殺時的念頭就是恨陳男的話

那也是林女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這跟 主動或間接或指使殺人 是完全不同程度的,不同意嗎?

不然法律為何要有不同的刑期?

再說一次,這個詞不是我自己亂給人戴帽的

我只有被戴帽被罵的,呼籲大家冷靜不要輕易被帶風向走的

請妳真的要停下來想一想我曾經說過的話


fatlee3 wrote:
這一票人不分青紅皂白...(恕刪)


偵查不公開之後本案沒有新素材能討論,所以大部分人都去戰同婚了。

fatlee3 wrote:
秦偉連續性侵案,是...(恕刪)

我看到最近一個虐殺幼童案不認錯的,還要被害者家長不要被仇恨沖昏頭的那個殺手

我覺得可以稱他為大惡


那你的意思不就殺人不認錯才是大惡?

是你說都不准講, 我才會抄那一段大奸大惡不講沒人有所警惕
fatlee3 wrote:
我只是試圖點醒妳而已,不是想要跟妳爭辯什麼
但是妳既然要針對我的話,我也只好再次提醒妳,師傅教的是因果造業各人擔,我們不要擅自批評人,尤其還沒罪證確鑿時,落人入井假如與事實不符那就是造口業,提醒妳而已

不要擅自批評別人?那您講的話是善言?還是惡語?



另外是否該提醒大家,邪淫者的果報?
各人造業各人擔?那建議您止言了,您的言語引發更多對立的發言,又造了更多的業。


fatlee3 wrote:
覺得可以稱他為大惡

您覺得?那只是您個人覺得,
宇宙的因果報應是照眾人自己覺得怎樣運行的嗎?

fatlee3 wrote:
林女一案,林女之死就算跟陳男有關,假設在林女自殺時的念頭就是恨陳男的話

那也是林女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這跟 主動或間接或指使殺人 是完全不同程度的,不同意嗎?


先小打你臉一下

據 成興的說法...是林的父母反對..逼迫分手

那..林奕含 為什麼要 "恨" 成興 呢? 應該要恨父母口啊..不是嗎?

成興有承認過 欺騙感情嗎??

沒有吧!!
newjohnpc wrote:

據 成興的說法...是林的父母反對..逼迫分手

那..林奕含 為什麼要 "恨" 成興 呢? 應該要恨父母口啊..不是嗎?

若是這樣,書的內容應該會變成類似梁山伯與祝英台或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的愛情故事。

abcpanadol wrote:
那你的意思不就殺人不認錯才是大惡?
是你說都不准講, 我才會抄那一段大奸大惡不講沒人有所警惕


我說的意思是說做惡之事,有大小輕重之分

什麼時候有說不能講?

你又張冠李戴,以偏概全了

我前面說的是,在事實和真相都沒有定案之前,不應該隨著人言輕易批評

有人拿道德來講,那當然就提出孔子的說法,勸你們 "在事實和真相都沒有定案之前,不應該隨著人言輕易批評"


vu84vu wrote:
不要擅自批評別人?那您講的話是善言?還是惡語?
另外是否該提醒大家,邪淫者的果報?
各人造業各人擔?那建議您止言了,您的言語引發更多對立的發言,又造了更多的業。
您覺得?那只是您個人覺得,
宇宙的因果報應是照眾人自己覺得怎樣運行的嗎?



我有批評誰嗎?

陳師的邪淫是他個人造業和破壞他自己的家庭,這裡已經沒有一個人不罵了,看起來不需要提醒不是嗎?

提醒您 "在事實和真相都沒有定案之前,不應該隨著人言輕易批評" 怎麼是惡言了?

那請問從古至今的所有勸言的肺腑之話都是惡言嗎?

這句話您真的無法停下來思考嗎?



我的言語造成對立的發言所以造了業?

那請問佛教上至佛陀,下至各高僧,都遇過許多人不認同的情況,也激起各種氣憤或是反對的言論

請問他們也是在造業嗎? 還是這是您自己創出來的定義?



我覺得,我的看法,我的意見等等,很奇怪嗎?

我本來就不夠,也未達到上面的程度,我看不到因果業報以及未來過去

我以我知道的部分說"我覺得" 有什麼不妥?

難道自己都不知道就可以說,可以預言可以聲稱每件事的因果會如何發生? 這樣比較妥嗎?

這樣不是自大不是妄想嗎?



罪惡有大小之非,處罰也有輕重之別

一個小孩為了活下去偷了一塊麵包

一青年覬覦路上的一輛跑車於是半夜去偷走了

一個男子覬覦鄰人的妻子與財富於是又哄又騙又拐,但還是得不到,於是殺了鄰人夫婦並強佔其產業

請問這三者的罪惡和處罰應該一樣嗎?



究竟是什麼樣的念頭和情緒蒙蔽了您?

請您止、觀一下自己



"覺得丟臉" "想要反擊"

這是在討論或是辯論時常有的情緒與念頭

fatlee3 wrote:
我有批評誰嗎?

呵呵呵...
那就繼續添磚吧!
newjohnpc wrote:
先小打你臉一下
據 成興的說法...是林的父母反對..逼迫分手
那..林奕含 為什麼要 "恨" 成興 呢? 應該要恨父母口啊..不是嗎?
成興有承認過 欺騙感情嗎??
沒有吧!!



我看不出來你打了什麼

我不完全相信陳師的說法,也不完全相信林家的說法

真相不是 100% 誰的說法

拿 某人 100% 的說法來當真相的話,就是瞎子摸象的故事



在情感情愛中,許多人都會有不同的心境轉折

可能因為對方的某些事某些話某些行為而產生極大的感覺及看法改變

任何談過戀愛的人都可以清楚了解

所以我重頭到尾都持一樣的看法,這兩人間的情愛關係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

林女可以選擇把她的生命活得更好更棒,把過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闡釋出來

可是她選擇了寫幻想式的散文及小說,然後選擇放棄她自己的生命

每個人遇到各種事時,都有選擇

當她放棄她的生命時,她早已放棄了一切,悖離了任何對她有意義的人事物

生命之重,之可貴,遠遠超過人經歷過的各種悲慘痛苦

許許多多的小孩誕生在戰亂的地方,沒有鞋子沒有乾淨飲水的地方,還有些更慘,誕生在會虐待小孩的家庭裡

他們衣不蔽體,骨瘦如柴尚要苟且偷生

有些被關在狗籠裡被虐死 (台灣新聞)

一個能夠安全健康長大,可以讀書可以思考的人,為何可以輕易接受放棄生命這條路

而台灣的鄉民們,為何可以輕易接受別人放棄生命這樣的事




各位道德磨人待會又要來批評我說,怎麼可以批評你們的女神了,她可是受害者呢!

對吧?

你們高興就好,反正你們在怎麼講,當時發生什麼事,只有那兩人才知道

沒有人能阻止你們腦補各種劇情

但是一個人的品格和頭腦清不清楚,看他說什麼話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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