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75 wrote:要怎麼作到不再跳針呢...(恕刪) 不僅是"不雅字眼",你的文章和主旨無關的都會給網管刪文所以被刪文也別完全怪其他網友檢舉你你若認為你沒問題,是可以向網管申訴把這個怒氣發洩在網友,甚至昇華到台灣人身上是無意義的
wen75 wrote:本來就依就國際上最普遍的中線就好了呀。打破這規定。...(恕刪) google對閣下有很困難使用的樣子我原本對國際海洋法不懂藉由google這個現代人的工具幫助了我不少推薦給您。
killy_chu wrote:會員名稱wen75基...(恕刪) 我的天啊,懲罰相當重,看來要暑假才有機會看到他了,網管辛苦了會員"wen75",停權90天。停權原因: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17. 違反上述版規,且一再違反的會員,站方會視狀況設定不同天數的停權處理方式,或直接關閉帳號。請會員發言前,務必先閱讀板規,珍惜得來不易的網路資源,謝謝配合。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64452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70376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70379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70380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7038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70386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70387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70390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6472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6482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6485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6011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6449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0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08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6948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12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351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21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89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897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1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15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17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7918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601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8012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339801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灣調查團昨天再度赴菲律賓,與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就廣大興漁船案的調查結果交換意見,並溝通台菲雙方對案件事實和證據的意見,未來台菲雙方將各自公布調查結果;目前我方認定全案是謀殺行為,但是菲方可能只認為是輕率殺人或一般殺人罪。法務部政次陳明堂昨天證實我方已派調查團赴菲,他表示兩國簽下保密協定,因此無法在第一時間證實。我方調查團預訂今天返台,菲方則不會再派調查團來台。案發點非菲領海 雙方有共識據了解,我國赴菲調查團昨天已與菲律賓國家調查局等官員舉行閉門會議,雙方對部分證據差異已有初步共識,例如雙方確認案發地點並非在菲律賓領海,至於確實的經緯度和海里數,菲方還要再確認。其次,我方認定廣大興二十八號漁船上的油漆刮痕,與涉案菲律賓海巡船上的油漆不符,菲方對此沒有反對意見;至於涉案槍枝數目,台菲已確認只有十五支。菲方預定今天早上將向我方調查團公布菲方的調查報告初稿,雙方將繼續討論與案情有關的技術性問題。針對菲方海巡隊殺人罪責,我方經總統馬英九定調,及相關事證蒐集結果,認定菲國海巡隊持槍掃射廣大興號,造成船員洪石成死亡已構成謀殺罪(我國刑法稱為故意殺人罪),菲方傾向認定為輕率殺人罪或一般殺人罪。據了解,依照菲律賓刑法典,殺人罪主要分為謀殺(murder)、輕率殺人(homicide)、一般殺人(discharge of firearms)三種,其中謀殺罪最重可處終身監禁、最輕為二十年徒刑,輕率殺人罪為十二年至二十年徒刑,一般殺人罪為六月至四年徒刑,菲律賓目前已廢除死刑。這次台灣調查團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俞秀端領隊,成員包括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主任檢察官楊婉莉,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謝志明,檢察官曾士哲,及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官員和調查局組長等人。
〔中央社〕外交部今天說,菲律賓媒體「每日論壇報」刊登評論表示,菲國政府應儘速公布菲國海岸防衛隊交給國家調查局的錄影帶。「廣大興28號」漁船日前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事件,持續獲得國際媒體聲援。外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菲媒「每日論壇報」(The Daily Tribune)5日刊登評論表示,菲國政府應儘速公布菲國海岸防衛隊交給國家調查局的錄影帶,以解決此一衝突事件,到目前為止,錄影帶仍未公布。外交部說,該評論指菲國人民基於愛國心而漠視本案真相是錯誤的,因為「國家」概念不應凌駕於道德之上。
新華社馬尼拉6月8日電(記者趙潔民)據菲律賓媒體8日報道,菲國家調查局司法視頻專家表示,他們對菲海岸警衛隊提供的5月9日槍殺台灣漁民實況錄影帶的“真實性”表示懷疑,認為錄影帶很可能在呈交國調局之前已被篡改。《馬尼拉公報》8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話說,國調局網路犯罪調查部門的勘驗結果顯示,海岸警衛隊在調查初期呈交的錄影帶對一些場景有拼接的跡象。據報道,長達2小時的錄影帶被剪掉一小部分,這表明錄影帶中的部分場景在國調局接手此案之前就已被海岸警衛隊刪掉。另外2名看過錄影帶的消息人士也證實這一說法。報道說,這種對錄影帶進行“編輯”的做法等同於篡改證據。但是,消息人士拒絕說明錄影帶的哪一部分內容被“編輯”過,因為從海岸警衛隊的錄影帶中已經可以看出海岸警衛隊船隻瘋狂追擊台灣漁船,最後導致洪石成的死亡。報道說,菲海岸警衛隊發言人阿曼德·巴利洛拒絕對錄影帶被篡改的報道發表評論。他稱,海岸警衛隊已上交所有文件,沒有任何隱瞞,他們將等待國調局對該事件的最終調查結果。http://www.chinesetoday.com/big/article/75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