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omt wrote: 所以現在的慈濟是以不違法當做最高的處...(恕刪) 你說這話是倒因為果。樓上大大已將變更地目程序說明清楚,就是:只要你在台灣,要蓋醫院、學校、作社福用地,就「一定」要變更地目。慈濟做的事是合法的,但你不能把這句翻譯成「以不違法為最高標準」,你的說法是標準的詭辯。
Gugugu wrote:之前才有一篇神人的文章說社福機構一定要蓋在保護區最後那位神人自己前後矛盾消失了現在又有神人說一定要變更地目... 關於都市計劃法: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712&Itemid=57轉發: 慈濟辦理土地變更的內幕??(邱定彬)前一段時間我們看到幾乎是漫天蓋地的,各式各樣對慈濟相關土地購買變更過程的種種指責,這些報導多到我們甚至一度動搖....這裡面真的有甚麼難以啟齒的內幕嗎?拜這一陣子的風波所賜,像我這樣一個完全對於都市計畫外行的人,得要硬著頭皮去了解很多土地代書才能夠了解的事情,進一步了解以後恍然大悟,原來答案那麼簡單:“都市計畫法,原本就沒有規劃任何社會福利、私立學校與醫院地目,因此所有相關目的事業建築,一定要買下其他地目的土地以後,經過變更地目的過程才能使用”如果沒有這個最基本的認知,社會大眾,甚至是我們自己,都會在怵目驚心的新聞標題下忍不住去想,到底是怎麼了?為什麼基金會要處心積慮的購買各種其他地目的土地?將這些原來屬於農牧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甚至保護區的土地,變更為學校、醫院與會所,基金會為什麼不購買原本就屬於這些目地用途的土地?
yymmrr wrote:你要不要去查一下相關法規看看台灣的地目分類有沒有「醫院專用地」、「文教專用地」、和「社福專用地」,如果有,那表示我說錯了,我會在這裏跟你道歉。如果沒有上述專用地目,那表示你錯,也請你在這裏公開向我道歉。(恕刪) 我想蓋一間宿舍地目分類好像沒有「宿舍專用地」所以隨便蓋宿舍也要變更地目囉?不是的話也請你在這裡公開向我道歉有空去看看慈濟自己寫的申請書它不是不能蓋社福而是慈濟認為這塊地的利用價值高以發展經濟為理由要變更地目
Gugugu wrote:我想蓋一間宿舍地目...(恕刪) 善經濟的定義和你所謂的發展經濟不同,你用了太多自己的想像了。我會這麼反駁你,是因為我們自己親身在慈濟裏面,知道事實真相。關於變更地目,我此刻也正在採訪中部某基督教財團法人團體,議題正是關於他們要興建的一處社福機構,而他們一樣要購買農工用地、再行變更地目蓋他們的建物,這是全台所有相關團体的共同作法,而且是依法令行事。如果有違法,我即將要去採訪的這個基督教團體的社福機構,還有林佳龍站台,而且同樣與「善經濟」有關(這是一座身障人士的庇護工廠,有經濟產出!會發薪水!)我歡迎您去檢舉!我知道我無法改變你執意用你狹隘的想像來解釋事實,我也無法阻止你。我的回應到此為止,我也把相關法規貼出來了,歡迎參考。
Gugugu wrote:我想蓋一間宿舍地目...(恕刪) 變更地目本來就是那些ptt 出來亂扯的東西這不需要護航吧!另外你蓋宿舍,當然是適用建築相關法規工業用地、住宅用地等等的,只是符合規定,都可以!您這舉例是張飛打岳飛哦
yymmrr wrote:明明慈濟早在紙本的慈濟月刊時代就已經在揭露財務了,但是到現在還是一直有人在說慈濟財務不透明,真是夠了!希望質疑的人提供台灣有哪個類似團体財務報表比慈濟更詳細更透明的,請條列提供,並列出財報網址。 一杯清水因滴入一滴污水而變污濁,一杯污水卻不會因一滴清水的存在而變清澈。水已經濁了,說再多也枉然,因為他們只看到已滴汙水的世界,也只選擇他們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