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_
A辣愛怕跑 wrote:
當然是沒有證據被性...(恕刪)

整件事要定被罪
是很困難的
如何預防以後
學校及補習班
再發生同樣的事
有為的政府
應該慎重其事
TfhC wrote:
女人當然很難用強的把...(恕刪)

你的立場我百分之百清楚了
2017年05月10日10:31
台南地檢署昨下午傳喚陳星到案調查林奕含死因,陳星隨後發出聲明撇清有誘姦,南檢今表示,陳星有無涉犯妨害性自主相關刑責,關鍵在林女父母,但林父母迄今都以辦喪事或心情不佳為由,請假未到案說明,南檢呼籲林父母能夠儘速出面接受調查,以釐清真相。
南檢表示,上週五寄送傳票到內湖陳星住所,由其妻簽收,昨下午陳星在兩位律師陪同到南檢受訊,訊問兩個小時後結束離去,檢察官並未對陳星做出強制處分或限制住居、出國出海。
至於林奕含父母,檢察官嚐試多方聯繫,但對方都不接電話,亦找不到人,所以一直無法聯絡林父,檢察官於是派員直接將傳票送到診所,希望林父母在本週一到南檢接受調查,林女父母則透過友人回覆,都以辦理喪假或心情不佳,週一上午以傳真請假無法到南檢,所以迄今未到案說明。
南檢指出,林奕含的死因與誘姦有無關聯,專案小組除了閱讀陳女作品,統計發生關係次數與相關角色關聯性外,也持續蒐集林女所有訪談紀錄以及網路、林父聲明、民代發言內容,但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在林女父母身上,如果沒有林女父母的解碼,林女之死依然無法破解,因此呼籲林女父母能夠早日出面接受調查。
專案小組說,為釐清真相,希望林女父母能夠提供林女生前遺物、日記等物品, 透過交叉比對,找出案情關鍵,以釐清林女自縊是否與陳星有關聯,否則光憑一本書是無法偵辦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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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身上有屎還是心中有鬼?把事情搞大又躲起來不見人影,發動全民公審到底是為了求名?求利?求公道?

欲知後事如何,請見下回分解
jesusgood wrote:
_整件事要定被罪是很...(恕刪)

身為教育人員

不管是在學校、補習班或安親班等

面對涉世未深的學生

教育人員就有責任與義務在自己的心中畫下一條感情界線

逾越這條界線

再多的說辭都掩飾不了自己的錯誤
眾所皆知青少年因為社會經驗不夠常常容易被騙

一個40幾歲有老婆有女兒的中年男子

一個16歲的女生
而這個女生年紀還比男子的女兒小2歲

請問是
有家庭有小孩的40幾歲中年男子隱藏自己結婚而去追去一個16歲小女生比較合理?
還是一個16歲小女生盲目去追求有家庭有小孩的40幾歲中年男子比較合理呢?

哪一個比較合理呢?



球德洛 wrote:
被點名疑似誘姦女作...(恕刪)

高手 高手 高高手!

jaar1234 wrote:
「有一個老師,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引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這不是書中內容,是林奕含生前親口講的。

如果是強暴性虐待,就不是誘姦了。
你們可不可以先統一一個說法?
就一整個死無對證也毫無證據咩
就算去法庭告也是肯定不了了之的
不然家屬早告了
還用的著在背後猛放話
總之大概劇情是一已婚男和一小女生的不倫戀
小女生長大後覺得自己被騙自殺
很遺憾,法律上來說,這男的肯定是無罪的
道德的話,台灣現在還有幾個人在乎道德?
三個月後誰記得什麼才女陳星的
然後這個新聞不知道還要吵多久?
大概其他8千8百億,核食,輕軌都可以趁機偷渡了
而大多數人還在關注一個女已死男已婚的多年前無聊三角戀
為情想不開這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但幹嘛就是要吵到好像全台灣只剩這件事情?還是因為是才女?(美女)


也沒什麼事

說穿了 這件事從頭到尾都只能從道德譴責狼師

法律面上能做的太少 加上南檢那個態度(逼受害者父母出面) 一看就知道是打算要喬事情 不然從陳星身邊去查不是比較快?^^

如果陳星真是狼師 當老師期間交往的對象搞不好上百 怎可能查不出來? 要不要查而已

聲明只有幾個重點:
1.小說的老子不認,反正人死無對證(受害者的悲哀)
2.老子事情處理的差不多了,律師也找好了,誰能奈我何?
3.老子就是上了你家女兒後不理,我老婆都喬好了,吃定你又能怎樣?
4.你家女兒得精神病與我無關
5.小說我還是不認,大家少拿小說壓我
6.我找了兩個律師,小心我告你

結案

在台灣100%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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