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抽車!摸他的車可能讓你上靈車~碎屍萬段 VS 格殺勿論,哪個比較狠啊?


TWTIDAK wrote:
C大借您的文一用,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不知以下新聞中的這位有"家教"的將軍,碰別人的車前有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
影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9/801419.htm
老實說這人開車這副德行,有家教嗎?
自己的愛車是寶,別人的命不是命.
是不是覺得心驚驚!!


所以呢??意思是說,只要別人有做錯事,自己做錯就可以雲淡風輕了是吧?
看到那位媽媽的留言,深深覺得台灣會亂,真的不是沒有原因阿

那位將軍的道德與氣度與否,都不影響媽媽和小孩缺乏道德意識的事實,
別人的道德再怎麼不堪阿,也不該成為你能不能也沒有道德的基準不是嗎
犯錯,道歉真的有這麼難嗎?還要嘴硬拉別人出來坦,真的是....

想起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小燈泡事件,
一群路人自詡為正義之士,包圍警局痛毆犯人,
犯人的確可惡,但不表示你就可以無視法律制裁他,
這些人頂著無上的道德光環,做著沒比犯人好到哪裡去的事情,
還一堆人拍手叫好呢!
如果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台灣許多人可是連底線都沒有呢
是不是覺得心驚驚阿
lianglio wrote:
球德洛 wrote:
「妳笑的很開懷,我卻想把妳碎屍萬斷!」



請問巡府大人,根據大清律例,想一想犯哪一條罪

巡撫:啊............沒有罪...(恕刪)


電影的東東你當真啊?

這樣吧. 你上飛機前, 你對海關還是空姐說 我心情好差, 想把飛機炸了.
你猜猜會發生什麼事?


想而已當然是沒事,不然很多人一天到晚X你娘早就犯強姦罪了

Jason kid wrote:
所以呢??意思是說,只要別人有做錯事,自己做錯就可以雲淡風輕了是吧?


這句用來形容將軍完全不為過啊

但你卻只會指責小孩跟媽媽?
現在是搞批鬥大會嗎?
牽摩托車時會不會去碰到鄰車?
生活中諸多事情都會讓人去碰到別人的東西
這麼高道德標準,我想你們應該不會認為有什麼情況是能允許例外的吧
那全台灣人都碎屍萬斷好了

喇叭熊 wrote:
想而已當然是沒事,不然很多人一天到晚X你娘早就犯強姦罪了


那當然,因為罪名錯了。罵三字經應該用公然侮辱提告才對。
不就說了嘴砲這種事可大可小嗎?

傳送門

店員罵客「幹你娘」代價8萬

【劉志原╱台北報導】袁姓、林姓男子前年4月間至桃園中壢麥當勞中央分店點餐,與櫃檯人員發生爭執,林男拍桌要求退款,一旁麥當勞外送員工簡宏傑見狀,一時情緒激動罵說:「幹你娘,沒看到我們很忙嗎?」2顧客火大提告求償各1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高院日前判簡男與麥當勞,須連帶賠償2人各4萬元。


0126ryan wrote:
這個什麼將軍的人品...(恕刪)

+1...可以開超跑逆向撞人,小孩不懂拍照碰車就想殺人,稱號該改叫喪飆比較貼切…
alazif wrote:
這句用來形容將軍完全...(恕刪)


事情是因為小孩媽媽而起,原來檢討小孩媽媽之前還得先看車主人品哦?

什麼神邏輯啊!
TWTIDAK wrote:
C大借您的文一用,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不知以下新聞中的這位有"家教"的將軍,碰別人的車前有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

影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9/801419.htm

老實說這人開車這副德行,有家教嗎?

自己的愛車是寶,別人的命不是命.

是不是覺得心驚驚!!

這個影片中,開車的人違反交通規則
超速,危險駕駛不但害己而且害人

對了,撞到別人的車,那叫車禍,和是否經過他人同意無關
你該不會連這個基本常識都沒有吧


只是,那段影片和本文有什麼關係嗎?
你想討論違規和車禍,可以另外開一版呀
離題小心被關豬籠~

Jason kid wrote:
事情是因為小孩媽媽而起,原來檢討小孩媽媽之前還得先看車主人品哦?

什麼神邏輯啊!

這就是本串就有趣的地方
照這些神邏輯
以後這些人被車撞,若車主人品好,那這些人應該會不予追究
若車主人品不好,那應該誅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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