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PO 的貼文一出,其他鄉民紛紛紛留言嘲諷「這應該有 2800 萬人吧」、「這應該有兩百萬」、「很明顯的有上百萬」、「國小運動會喔」、「這樣至少有 87 萬人好嗎」、「好像連 1663 都不到,南部阿公阿嬤是中途迷路了嗎?」「我新訓中心午查校閱四個營的人都比這個多」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E6%9F%AF%E9%BB%91%E5%A4%A7%E9%81%8A%E8%A1%8C%E4%B8%8A%E8%90%AC%E4%BA%BA%EF%BC%9F%E9%80%99%E7%85%A7%E7%89%87%E6%9B%9D%E5%85%89%E4%B8%80%E7%A7%92%E6%B4%A9%E5%BA%95-9DPPBx
根據台北市社會局的網站,共融性遊樂設施的目的是提供所有兒童一同玩樂,遊戲,發展能力的遊樂設施,這裡指的兒童包括一般兒童及具特殊需求之兒童(例如自閉症、心智障礙、肢體障礙、視覺或聽覺障礙者等)。
光是“共融性”這個定義,就值得討論。
以北美的資料來說,小孩在遊樂場的致死率最高的是被拉到脖子。也就是小孩在離地的遊樂器材上玩樂時,不小心滑倒,身子過去了,但是頭卡住了,或者衣服或鏈子被拉到,窒息而亡。
為了預防,國外遊樂器材的設計,根據每個年紀小孩子的身體比例不一樣,2到5歲的小孩,和5到12歲的小孩,設計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同樣的,真正對於有特殊需求之兒童的遊樂場設計標準,也是不同的。
由此可知,要在同一個遊樂場提供真正共融性的遊憩設施,是很不容易的。
而且,實際成品也有很多不盡完善的地方,就舉一個例來說。
以沙子做安全鋪面不是不可以,但通常出現在海邊或者是沙漠的遊樂場。
而且以沙子做安全鋪面和共融性遊樂場的理念有衝突。請問,你有試過在沙灘上推輪椅嗎?
小孩在遊樂場受傷最高的機會就是從遊樂器材上摔下,撞到。
以北美的標準,每個遊樂器材都會給予一個安全高度。安全鋪面的設計,就要以這個安全高度來做標準,來保護小朋友。
沙子的安全標準是最低的,要提供120公分的安全落差,需要23公分厚的沙子。
你可以去台北市新的共融性遊樂場走走看,看符合以上條件的有多少?
我曾經說過,不能說市府沒做事,有新的遊樂場大家真的很高興。
不過要把這些作為當成政績,在真的懂的人眼中,是硬湊的。
請問這還是為批評而批評嗎?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為政之事 沒有大小輕重
你所謂小到不能小的事....
卻是前任跟前前任花了11年
都無法完成的事
「為政之事 沒有大小輕重」,你這個論點有什麼典故或證據支持嗎?
公車道裡面似乎有些文章,郝龍斌提三次都被交通局打回票,我懶得挖細節。當然上任後魄力拆除是很好,只是希望拆違建拆「違法」巨蛋有一樣的魄力就更好了。
至於忠孝橋引道拆除時程是2012規劃郝龍斌2013拍板決定2016年拆除,要說這是前任無法完成,只能看各人解讀了。再來引道拆了之後,中華路跟忠孝西路口躍升為台北市A1A2事故前段班快一年(A1A2事故就是有人死亡的車禍),後來應該是採取了什麼措施才降下去(我住東邊這幾年比較少去那一帶走跳,有人知道的可以幫補充一下)。
很多事情乍看很美好,可是仔細一看就會發現不對勁的地方。
例如世大運組合式游泳池號稱省了大錢,但是現在這個泳池還躺在貨櫃裡面沒有縣市要接手,兩億就晾在那。又如科霹上任大還債500億,可是第一年還的166億是郝龍斌編的預算,不能算在科霹頭上,更別提有的媒體順手改成「第一年償還的66億由郝龍斌編列」,100億就像100塊一樣不見了。然後麗山國小電塔拆除也有人算科霹的政績,好像前任都沒做事,實際上拆除之前要徵地線路地下化,港湖立委奔走協調鴨子划水搞了好幾年終於弄到可以斷電拆除,最後的拆電塔只是個形式,可是不懂的人就會覺得蠔蚌蚌。
希望這些資訊能幫到你,了解魔鬼藏在細節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