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崴山難一案,判決書內容真相

個人想到一個怪問題,這位張先生入山有沒有帶GPS?還是就用手機的GPS當GPS用?

不過也不用把GPS當神,GPS一定神準的話,就不會有人要去彰化田中最後開到田中間.就算有GPS,大霧中看不到的就是看不到,不是每人都有孫悟空的火眼金睛.

順便再問個想不通的問題,GPS的有無跟看不看的到痕跡有必然性嗎?為什麼法官要把兩件事寫在一起?搞不懂他的邏輯.


看一下國外案例~~~~!



台灣遊客在澳洲發生登山意外,付出慘痛代價!一名27歲男性在澳洲著名的烏魯魯山遊玩,脫隊之後自己抄捷徑,結果跌落20公尺深的巨石岩縫,受困長達27小時。澳洲官方派出直升機將他吊掛下山,男子送醫後情況逐漸穩定,不僅要自付240萬元直升機救援費用,還有龐大醫藥費,像是加護病房一天8萬4千元,普通病房一天要價3萬6千元,算一算可能得花315萬元起跳,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0305&PageGroupID=1

ASD123456d wrote:
看一下國外案例~~...(恕刪)


那位媽咪能夠整理2700頁的救難方法,在做功課的時侯應該也知道,要享有國外進步的救援技術也是要花錢去換回來的。
迴旋曲 wrote:
救難成功與否本來就有運氣存在,
至於那些兩天就找到人的山青們,以後有山難就去找他們啊!我看他們是不是每次都是兩天內找到人。


這些山青也是在人死後,才那麼容易找到人。

如果他們也是一開始就加入搜尋,或許也是花51天也找不到。

因為人是會動的,會跑來跑去。

你怎麼知道你要找得這個人,會不會跑回你曾找過的地方。就算你走過的路線都做過記號,也未必能掌握會亂跑的人跑回找過的路線。


我們在家找東西,也常發生鬼遮眼的事,就是找得很久的東西,竟然在自己曾找過的地方出現。所以山那麼大那麼複雜,要找很困難,就算經過沒看到人也很正常。

dj720c wrote:

看到這種論點真的傻眼耶


「一路上有跟政府機關保持聯絡持續報告他的行蹤嗎?」

有規定入山後要隨時跟某機關保持聯絡並報告行蹤嗎? 跟誰報告? 誰要負責抄收?


「他的路程他的計畫是什麼有誰事先知道,他跟誰講了?」

入山申請必須繳交登山計畫書跟路線圖,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入山前有先協調所欲獲得的協助嗎?」

跟誰協調? 誰會協助你?



如果你搞不清楚現在的入山申請制度也不知道山上是甚麼狀況

建議你還是不要評論好了


1.那有規定你不可以跟某機關保持聯絡嗎?命是自己的,你自己都不重視了,反過來還想要咬機關救援不利!?

2.路線圖?那人有照他的路線走嗎?有沒有更改路線?換路走有跟誰講?出事之後第一時間也不是打給消防隊,那怪誰?

3.當然是跟消防隊協調,或是有關單位,
你說誰會協助你?
但你事先問過了沒!?有誰拒絕那個受難者了嗎!?什麼都沒問是吧!
搞清楚,你現在是要人家國賠耶!當然是要先釐清是人家的責任,不是你的責任。

yule1224 wrote:

這些山青也是在人死後,才那麼容易找到人。

如果他們也是一開始就加入搜尋,或許也是花51天也找不到。

因為人是會動的,會跑來跑去。

你怎麼知道你要找得這個人,會不會跑回你曾找過的地方。就算你走過的路線都做過記號,也未必能掌握會亂跑的人跑回找過的路線。


我們在家找東西,也常發生鬼遮眼的事,就是找得很久的東西,竟然在自己曾找過的地方出現。所以山那麼大那麼複雜,要找很困難,就算經過沒看到人也很正常。


+1
你這段話突破盲點了,
突破了無腦比較法!
用生命安全去救人的被用生命安全去玩樂的帶衰
家屬行為真的讓人很難苟同,還說錢要捐給自家基金會,真不知道會怎麼使用,重點是獨自上山已經大錯特錯,還自認為救援不力,真的超過分!常常爬山都知道,最怕遇到那種獨自登山的白目。
Arch.Gabriel wrote: 向「國家制度」提出反撲,卻是判搜救...(恕刪)
以後台灣的搜救行動,一律由法官做總指揮.所有的計畫,時間表,人員,裝備需經法官審核確認無誤後.才准出發救人.
若救援行動失敗,由法官自行掏腰包賠錢給受害家屬.罪名"督導不周,辦事不力".這樣就不會有所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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