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航警拉人下機合法,怪了,那航警每小時拉一百人下飛機,也是合法的嘍?很怪不是嗎?那麼,合法的事,可以多多益善嗎? 又不是拉人當作運動,好難理解合法這二字,怎麼來的,合了哪個法?他有可疑?有妨害他人權益?活在三維空間,連呼吸都不合法?
TD4 wrote:乘客有權要求航空公司賠償,但是無權拒絕執法人員離開的命令 執法人員是執"法"!法律有規定沒有違反飛安或是其他情況的乘客可以任意被驅離自己已購買並完成合法程序登機的機位嗎?你去電影院買票看電影,沒有甚麼事情一個警察來要你滾蛋,你會配合嗎?其他人都好好地坐在位置上看電影喔!TD4 wrote:但是任何乘客都不能拒絕接受警察離開飛機的要求 建議你先去把警察的職權有哪些弄清楚。不要因為看到警察依職權指示人民合作,就以為警察可以無限上綱隨意對人民呼來喝去。台灣的警察雖然常常不被尊重,但是也沒有必要神格化美國的警察。美國的警察對人民作出規定以外的要求,人民當然還是有權拒絕配合。不是警察說了就算好嗎?只是美國警察相對來說清楚自己的職權在哪,比較不會做出逾越的動作。TD4 wrote:航警執行這種公權力關係到飛航安全,不管你是機位糾紛還是什麼理由只要機組人員要求,他們就得把人弄走 你也知道航警的任務是維護飛安,那你怎麼知道把人弄走是對飛安有利?今天如果這個人的去留無關飛安,那還有航警介入的正當性跟合理性甚至合法性嗎?甚至極端一點的狀況,如果今天是某些機組人員內神通外鬼想搞恐攻,然後特別要求航警把有能力阻止這波恐攻的人驅離,你還是會覺得"任何人都無權拒絕接受航警的要求"?我之所以會舉這個例子,就是要告訴你,航警也不應該單方面聽信航空公司的說法,而應該要先初步判斷航空公司的要求或乘客的要求是否與飛安有關,是否有需要介入的部份。而不是航空公司請航警來把乘客趕走,航警就要乖乖過來趕乘客走。這也是為什麼那些執行的航警現在被停職調查的原因。
TD4 wrote:乘客有權要求航空公...(恕刪) The Chicago Department of Aviation said in a statement that the incident "wa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our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and the actions of the aviation security officer are obviously not condoned by the department."芝加哥民航局已發表評論如上,請問TD4那航空公司請保安人員動粗拖乘客之權力從何而來?
不要砲我 個人想法而已 = =~~~今天看了下各新聞+BBC新聞醫生拒絕下機因為隔天早上有診要看後來來一個航警(?) 又來第二個第三個來了之後就把醫生弄傷了最後好像還用電擊棒電暈醫生 然後抬出去之後醫生應該是清醒後跑回機上嚷著我要回家/殺了我吧用電擊棒真的很過分......又不是犯人還是怎樣的第一我覺得今天不管是超賣 還是組員要搭順風機航空公司都不能因為這樣把已經boarding且就座的旅客趕下飛機吧應該是在沒有任何人願意下機的情況下 再另想解決方法ex 組員可搭其他航班回去?!第二一開始喊出的賠償金 聽說只能在機上消費用不能買機票的樣子....逾期無效...這樣根本就沒誠意= =第三就算是電腦隨機抽樣 那亞洲人的比率也太高了?!而且即使是低價買到機票 旅客不也是已經付錢了嗎?為什麼要我下機??換作任何人 今天你已順利check in了也順利boarding了...當你在座位上等待起飛時忽然有人來告訴你"hey 不好意思 你比較衰 我們機位不足 要請你下機改搭明天航班" ((白話一點)誰會願意阿.....這樣的原因即使我不趕時間 我也不會答應超賣是你家的事 我已經付錢 你們要找另外的解決方法 而不是要我改搭最近美國真的很多種族歧視問題發生唉....覺得很生氣也很不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