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ucheng11 wrote:
請問你有幾千萬現金...(恕刪)
請問你有幾千萬現金,你還會去租一個小套房嗎?還是一次到位直接買一間房?台灣不是全世界第一個創立同性婚姻法的國家,早在台灣之前就已經有阿根廷、美國等率先立法了,既然都有前車之鑑可供參考為什麼還要分段立法實施?
很簡單,民情社會保守程度觀念等,各國都有所不同,可以一概而論嗎??
還有公投七百多萬票的豪華民調,可以這樣無視...
(怎麼不拿同是亞洲的日韓來比較??還可以說自己有幾千萬現金??真是那來的自信...

)再者,同性婚姻法的通過請問改變了你現在生活什麼了?法律有明文規定你從此只能跟同性交往結婚?同性婚姻法有規定你與異性戀結婚是違法的?還是影響到你什麼?到底有什麼讓你不敢苟同
所以只要是跟我生活無關的修法,就不能表示意見?(那還辦公投幹嘛?)這就是彩虹旗頭像的邏輯思考與超高智商的表現??
所以重機、白牌上國道與我無關...?
所以殺人判死與否與我無關...?
所以近親結婚,父女結婚,多元成家,一夫多妻,十八歲以下結婚與我無關?
所以吸毒吸大麻與我無關?
所以因我不選總統,把被選舉資格改為20歲以上,也與我無關??
這邏輯...真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