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專責機關回論文門:揭露口委名單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turtlins wrote:
是喔,所以你的邏輯就(恕刪)



嘿嘿

看來你黔驢技窮了

開始耍無賴了

別扯那麼多

你就回答我

你護航這麼久

到底拿不拿的出證據


別再鬼扯一大堆東西了

大家直球對決
trent6214 wrote:
JERRY呂布先生

被英國打臉

現在應該在英國交英國人英文才對
 
請問我哪裡被英國打臉??
 
反倒你提醒我,我6/8在檢疫樓問你前後矛盾的問題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077950&p=177&p=177#77868329
 
都過了1個多月了,你還是不敢回應,還找不到答案嗎?
人中出呂布 馬中出赤兔
meaning55 wrote:
某人可能在重新去談合約

至於會傑瑞先生!他真的不夠格


我夠不夠格不知道
但是我至少分的出
postgraduate degree和postgraduate diploma的差別
人中出呂布 馬中出赤兔
trent6214 wrote:
嘿嘿

看來你黔驢技窮了

開始耍無賴了

別扯那麼多

你就回答我

你護航這麼久

到底拿不拿的出證據


別再鬼扯一大堆東西了

大家直球對決


放棄了哄?

斯里蘭卡前總統之子的事扯不下去了哄?

什麼拿出證據?

拿證據這種事哪輪得到我這種咖啊,

自然有LSE、倫敦大學會拿啊,

倫敦大學在接受英國政府ICO調查時,就已經提供過證據,

ICO也接受,認定倫敦大學的學位授予流程沒問題啊,

你要人家拿證據給你看,先當上ICO委員再說啦。

英國太遠了?

沒問題啊,

當年的政大、教育部、駐英外館、教師資格審定委員會、東吳,都已經看過蔡英文拿出來的證據啊,

可惜,你生不逢時,

來不及當上政大法律系主任、駐英外交官、審定委員、東吳法律系主任。

簡單講就是:

你還沒那個「格」可以看證據啦。
jerry2529 wrote:
 請問我哪裡被英國打(恕刪)


噗哧

笑了

那棟樓蓋那麼高了

明眼人都看出來你在玩甚麼

咦 沒被打臉?

那你開那棟樓公審別人要幹嘛勒?


跟姓龜的一樣把戲

呵呵呵


我還在等你拿台灣的法律英文版

去美國跟美國人說法律勒

trent6214 wrote:
奇怪 怎麼跟他們要能證明論文的證據

人就通通消失了

好幾棟樓都沒看到人
 
你這2261樓還真的被我的2257樓預先講中
又用「把正本論文拿出來,拿不出來就是假學歷」這一招
 
建議你以後看誰不爽,直接去國家圖書館把那人的正本論文借閱後弄丟
之後那位被你弄丟正本論文的人,就可以被你講是假學位
因為國家圖書館已經沒有那人的正本論文了
然後即使學校出來證明學位和論文都是真的,你也可以像現在這樣,說學校在袒護或被買通
人中出呂布 馬中出赤兔
turtlins wrote:
放棄了哄?斯里蘭卡前(恕刪)


扯不下去?

從頭到尾都是你在扯吧

還去找幫手喔

笑~~~


是誰把當事人自己承認這段拿掉的?

還在扯

又再扯不夠格了

說到底 你就是拿不出證據阿

依據你的說法

那以後 陳水扁的案子 陳水扁自己查一查自己說了算就好

慶富案 慶富的老闆自己查一查自己說了算就好

私菸案 小菸自己查一查自己說了算就好

都不需要拿出證據

因為一般老百姓都沒資格看到證據

所以他們說了算就好

你這個邏輯我完全不行

坐等看你繼續瞎掰

jerry2529 wrote:
把正本論文拿出來,拿不出來就是假學歷


看 又再抹黑又在鬼扯了

把正本論文拿出來,拿不出來就是假學歷

我甚麼時候這麼說了?

我是說把正本論文存在過的實質證據拿出來阿

又在亂帶風向了 呵呵

這種伎倆被大家拆穿過很多次了

拜託 別再用這種低級的伎倆了 讓人看不起


不要沒事就自我解讀 證據拿出來阿

不要用強烈暗示這招好嗎

我看不懂

我只看的懂證據

好吧 兩位鬼扯完又消失了

不會是去開會了吧

反正放假

繼續坐等 看你們又要怎麼鬼扯怎麼抹黑 怎麼斷章取義

trent6214 wrote:
我是說把正本論文存在過的實質證據拿出來

又在亂帶風向了 呵呵

這種伎倆被大家拆穿過很多次了

拜託 別再用這種低級的伎倆了 讓人看不起
 
倫敦大學已經在提交英國政府ICO的證言說得很清楚
是學校把蔡英文的論文放錯架位或遺失
人家明明有講正本不見了
是你們選擇不聽不看不相信阿
 
然後你現在講【把正本論文存在過的實質證據拿出來阿】
你這個論述真的非常有趣
人家倫敦大學就說論文不見了啊,不見的東西你就是堅持要看
你可以直接去倫敦大學要求對方拿出不見的論文存在過的實質證據
你看對方會不會理你
人中出呂布 馬中出赤兔
jerry2529 wrote:
建議你以後看誰不爽,直接去國家圖書館把那人的正本論文借閱後弄丟
之後那位被你弄丟正本論文的人,就可以被你講是假學位

題外話...要出借一本"正本論文" 不論是哪個圖書館都是很困難的
一般來說 只能申請 論文電子擋
以前則是只能申請 影印(蓋圖書館印)的拷貝
因為論文正本是 圖書館的財產(大學財產)
非屬個人
所以要搞丟一本正本論文 講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而搞丟後要負的責任 可能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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