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君子 wrote:.拿個幾百億走人,...(恕刪) 你好像已經認定了長榮集團整個只剩空殼然後穩倒了一樣...整個看空的很不可思議長榮集團少了張國煒會怎樣嗎?其實不會吧大房那些還在集團內活動的那幾個資歷上也都算完整而長榮航空的根基也不是張國煒一個人打下的而你的說法就好像是整掛的全都敗家子,就張國煒不是現實來看,似乎不是這麼回事吧
六藝君子 wrote:我是在問, 大房執著的 "張榮發的再婚是生效於往生前一年", 配偶就是配偶, 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一年以內的配偶其繼承權有差異的? 你怎會問這種問題? 這樣若想要去賺二房的一億律師費真的很難
六藝君子 wrote: (2016-03-24 19:12 #215)不知道這是哪一國的法律計算? 日本國嗎? 還是大房國?麻煩請看第207樓. 請問全世界有那一國規定,結婚一年可以拿走老公所有財產跟一輩子賺的錢的一半?